三年前租一个门点房,做影楼生意,一直与老房东合作还不错.就在今年9月份,老房东把门面房卖了,我们就在租赁协议上重新换上了新房东的签字,(我们的协议是到明年四月份到期),可就在与新房东签协议后的第二个月,房东就打电话和我们说他要与明年四月协议到期后收回房屋不租,自己干,这让我们受到了严重的经济损失(转让费没了,又要临时找房子,重新付转让费,装潢费),我想咨询有无相关法律能维护承租人的利益?
我是玉环县人,家住在农村,因我家的承包田被审批为村级工业用地,我本来在家办个小厂,我想也是个机遇,在自己的承包田造个厂房,可以扩大规模。但是我的承包田被村里干部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卖给了别的村村民,当我知道时候已经把地基的桩已经打好了。请问他们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想要拿回我的承包田自己造厂房,我如何保
我老公和他的两位同事在2008年年初替村上的一位熟人做了担保,现在款项已经快要到期,他在这个期间都没有给银行封息,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冻结了这三个担保人的工资。另个担保人在不知道情况下,被这个熟人骗人了,他让别人贷款,自己用钱,现有借款人是另外一个人,三位担保人跟这个贷款人都不认识。请问在这种情况我们将如何
想买拆迁安置房,房产证在办,但还没办下来,房屋也正结顶,还没交房,请问若请律师代写购房合同等,是否一定能规避风险,保障自己的利益。
我和一人生下一个孩子,后来我发现此人已经结婚了,而他现在不理我和孩子的生活,而我因为生孩子后暂时没有工作,经济问题严重,请问 我怎样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障自己和孩子的利益? 如果要告他重婚应如何做? 如果我想要孩子的抚养权应如何做?
本人2010年1月4日入职。签订劳动合同三年。试用期三个月。 试用期3800.转正4200. 都为到手工资。合同上盖公司业务章。 入职后一周内,老板又给我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试用期2300.转正2500. 合同上盖公司公章。 四金部分根据2500来缴纳。 转正后工资条显示 基本工资 2500 津贴 1700 实际支付 4200 养老金 -275 公积
如果在仲裁期间,发现被告单位贿赂仲裁单位,做为民众,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某人与某单位发生了劳动纠纷,要求仲裁;仲裁受理了。但在仲裁期间,被告单位请了仲裁相关人员去旅游,结果仲裁通知出来后,由于被告单位贿赂了,仲裁结果与实际的赔偿大相径庭。。可被告单位却还觉得赔偿金多了,要求撤销部分赔偿金;做为劳动人民,人单力薄,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作为一个政府官员,我们都希望,人民的
我家位于市场的入口,当初规划的时候,后门是直接通市场,不被任何东西阻挡的,但是现在后面被市场承包商建墙做商铺阻拦,挡住了,失去了商业的价值,我用法律的手段让他们把墙拆除的胜算是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