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和卫校一女学生谭恋爱,在恋爱期间与女学生发生性关系,后女孩怀孕,女方家长商量男方家长要求双方结婚,男方家长去女方家中时被女方家长及其亲朋逼迫写下五万元欠条,要求男方补偿女方五万元现金并告知女孩未满十八岁,如果不给钱就要告男方强奸未成年人。
我满十六岁 那个女孩还差7个月这算不算强奸,那个女孩在派出所说我强奸她
我们是河南商丘的 是对象关系 她离家出走来我这住期间发生很多次性生活,,然后他父母在我这找到她了 这个女孩不说实话 说我强奸她 绑架她 不让她出去玩 现在在派出所录完口供了 她说我强奸她,这算强奸吗?我该怎么做?
与一个1999年11月07日出生的女孩子发生性关系!现在怀孕4个月左右了!请问如果她家里人要告我!强奸罪名会不会成立?还会有别的什么罪名?如果私了过程中关于她家人要求赔偿的话。怎样才是合理的赔偿?其中除去手术费`营养补身还有哪些?其中对方要求我签一些保证书的合理么? 在协商过程中对方要求我给三万块才肯去做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