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几天前被公司通知,因公司经营不善,经济困难对我们部分员工进行裁员。今天我们几个被裁员工去找公司老板协商,请他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对我们进行赔偿,但是老板一听,就说“公司现在那么困难你们这些人还不跟他讲感情,就说,即然这样那就不裁,一切照旧,你们回去上班,反正公司早晚倒闭,你们现在不愿意面对过几个月也会面对。” 说明:我们几个被裁的人在公司都工作了3年,没有签过劳动合同。平均月工资都在2000元以上,如果按劳动法规定的赔偿,不知道公司赔不赔得出来。 请问: 1.老板几天前和今天早上开会时先说裁了我们几个,讲完后听说我们要他按照劳动法给予赔偿,就说“现在不裁员了,你们回去上班。要签合同我现在跟你们签”——这样的话,我们还能不能去向劳动仲裁请求仲裁? 2.我们是不是得按照老板的要求回去上班,如果现在走了,就说明是我们自己辞职?我们就拿不到补偿了?(以前我不想离开公司,舍不得。但是今天看以老板这个样子,我对公司已经没有任何信心了,我不愿意再留下来工作) 3.按照公司现在这样要倒闭的状况,我即使告赢了它,会不会也拿不到赔偿? 4.我们该怎么办,才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另外,我有今天开裁员会的录音,不知道有没有用?
我的亲人在一家工厂工作了十几年。开始觉得身体不舒服,总是没力,以为是得病了,就去治疗,但是一直都治不好。后面才检查出来得了职业病,也经过了省职业防治院的鉴定。但是单位只想赔几万元,跟本连医疗费都不够,所以就不答应。这样单位就一直托着不赔,意思就是要就要,不要就不给。这该怎么办啊!
2010年3月,我们去了一家私人店面做事,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开始的时候说要收押金,(每月扣押金500元)并做到年底。年底的时候退还押金。但老板没有说开押金收据,在8月份时由于工资过底,与老板相商加工资的事,老板表示不会加工资,不想做了走人,但不退还押金,经与老板协商做到年底并表示会在10月发工资时一起开押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今年公司要和我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我们在离职补偿金上存在不小的分歧,现在公司觉得解除金太高不想和我做协商解除的手续了,要求我重新回来工作。但是之前的很多情况我已经没法回到公司工作了,比如同事们都知道这个事情,且对公司寒心了。请问公司这种说不协商就不协商的做法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