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18岁那年(2007年)我同学搞生日叫我去了深圳一家名叫大富豪的夜总会玩.在包房里有个夜总会的人拿了几杯啤酒给我和我些同学喝.他说送给我们喝的.我们就没有拒绝.然后后来警察来查房抓我们验尿.我们全部都呈阳性.而那个夜总会的人却在警察查房的时候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然后我们就被带回派出所做口供.打手印和指纹.
买了假香烟跟店主打架,大家什么事情都没有,后面被抓到派出所,还关一一夜做了笔录,也打了手模,请问这样是不是留了案底,在其他省能不能查的到?
这样是有了案底吗?以后还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这属于什么案件?
因为在网吧,用了网上下载的万象破解软件而被网管送进了警察局.给了我张纸,我在上面按了手印,签了名。输入雷人10个手指指纹,后来还拍了照.写了检查!但是没罚款。 这样是有了案底吗?以后还能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吗?这属于什么案件?
就是有次和笑姐妹去酒吧。后来小姐妹喝醉被一个男人带走了。我就去问另外个男人我小姐妹在哪里,然后我便跟他走,后来在我不情愿下发生了关系,他早上就给了我五百叫我自己回去,后来就在警察那按了手印 拍了照 说我卖淫 这样是有案底了么? 什么对方追究强奸? 是我不情愿嘛 那案底可以消掉么?
我初中的时候和同学打架。被派出所带走过 但当天就出来了。我和人家私了的 这样有没有案底? 什么叫做出发决定啊?当时可是派出所按过手印,但当时没有什么罚款一系列的是,现在准备去当兵了,请问这样有影响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