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宅基地及地上房屋买给了一个外乡人。后我转为居民。
土地局,已经作了变更登记。变更到了这个外乡人的名下,已有十来年之久。
我现在还可以再要回宅基地或者房屋吗?
谢谢 :
宅基地及房屋是祖上留下来的,现在老房子还在。
你们好!我是一个农村户口人,由于我家人多地少,原有的住宅用地远低于人均住宅用地,无法满足一家人的住宅需求,就向本村的村民转了一块原宅基地后建起了房子(注转让时原宅基地上有房子后撤来新建,转让时有本村的几个见证人),现由于转让人的种种原因而发生争执,就此询问一下几个问题; 1:我们的转让是否受到法律的认
您好!我与前年从别人手中买了一块宅基地,当时是把宅基地发票给我,我把钱付给对方,并且办理了城市建设许可证。当时对方是委托其父亲和哥哥同时来拿的钱,现在对方反悔说不是本人卖给我的,到法院起诉说是非法买卖。请问这个官司我能赢吗?
我们家购买邻村一户的房屋,谈的时候价格包括房屋和院落,签了转让合同,上面有房屋的面积和院落的四至,并且付了三分之二的房款,可是到过户的时候发现他家的院落面积不在土地使用证上,现在这幢房我家不敢接手,如果我家提出合同无效需要承担违约责任吗?
农村宅基地转让纠纷 1997年,我(农村户口)将农村自有住房(合法宅基)转卖于本村村民(该村民也有合法自建住房)。现在,房子面临拆迁,我想与其协商平分原转卖房产拆迁所得,可否? 当初转卖时候,不懂相关法规。现在知道该此转卖是违法行为。 我现在该怎么办? 该村民购买我的房子,他有两处住宅基地(含该次购买房
九六年,我父亲经我二姑介绍花费五千元购买了我大姑的房屋基地,未签署买卖合约,房屋收据由我大姑保管,十五年后的今天,由于我们房屋面临拆迁,需要补签买卖合同,我大姑以收据丢失为由,开始时同我父亲索要五万元赔偿款,后又改变主意,由他儿子出面拆迁我们家的房屋。这里注明一点,1.房屋基地现登记名为我大姑儿子的。
您好,我生活在农村,家里兄弟三人,老大以自己名义批地盖房,老二因参军转业为居民无权批地,但到了结婚的年龄老家就以老三的名义批地给老二盖房,现老三无权再批地就跟老家住在一起,老二盖的房子现以有了门牌号,户主是老二媳妇的名字,村里并没有通知老三。 请问1、如遇搬迁,这个房子所得回迁楼应属于谁,是门牌号的
请问律师,是有关宅基地纠纷,事情是这样的,02年村里给家里分了2套宅基地指标,父亲自己一套,第二套是属于大伯的,但是大伯没有经过父亲同意就把我家的宅基地指标卖给了外村人吴某,现在家里想要回宅基地,但是村里的干部都说是我们的家事,不给与协调,也不给与任何的证明,我们有的也自是队长写的证明和当时买卖的协议
我于1974年农转非到工厂工作,1981年家父、家母、妻子及两个儿子分得宅基地一处,盖房三间,土地使用证签的是家父的名字。1982年家母去世,1989年妻子及两个儿子户口随我农转非。1994年家父去世,2000年乡上统一换证时,侄媳妇擅自将宅基地归入其名下。2001年侄子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将那三件平房拆除并在宅基地上盖房,请问
2002年兄妹二人(以弟弟名义)共同出资(各一半)购买组里宅基地一块,当时兄妹均系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该地基没有其他具体约定,2004年姐姐在该地基建房一栋,2007年其弟在姐姐不知情情况下办了集体土地使用证,现姐姐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