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上班的公司总部是在东莞的,在梅州开了店,是卖玉器的,店租到期后店就撤了,在上班时我入了股,公司说业绩好时有分红,我入了五千块钱,公司有说辞职之后两个月就能把入股金拿回来,当时有单据,但是单据要交回公司审计他才能把入股金退回来,还有每个月店里的电费和税都是我先垫出钱的,公司说第二个月就能给我报销回来,我现在离开公司已经有八个月了,每次打电话问经理入股金和报销款什么时候拿回给我他都说快了,过几天,但是到现在都没给回我,就一直拖延时间,后来干脆电话都不接了。我打电话给经理有手机录音,说了欠我的五千块钱和五百多报销款,也有提到什么时候拿回给我的,请问这样的录音有效吗?单据已经交回给公司了,也没合同,只有手机录音作为唯一的证据,这有用吗?法院会受理吗?而且公司是在东莞,我是在梅州,那法院会受理异地的案件吗?而且怕经理不承认这手机录音,但这手机录音是真实的,录了有几个手机录音,请问我该怎么办呢,能拿回我的血汗钱吗?希望律师能为我解答,谢谢了!
我手边有份手机录音和拍照,想作为证据提交法院。 我听说需要刻录,和文字说明,但是不是很明白具体情况。 首先,我想知道合法性 其次,我想知道如何刻录,自己刻录还是专门机构刻录? 第三,是不是必须要有文字说明,说明什么?
一审期间:一、一审的法官把原告叫去法院,询问原告家庭关系中所有直系亲属的工作等情况,法官调查原告的家庭背景合法吗?二、法官让原告请律师,原告表示请不起,后法院安排援助律师的行为合法吗?整个审判就是一场审判骗局,现在我把当时的录音作为证据提供给上一级法院,证明一审法院不依法判决可以吗?
在公司工作了一年老板没有给我们签订合同也没有上保险,现在离职了,结果老板直接克扣工资,想问下我有与老板谈离职时候的短信录音,和事后找会计通话的短信录音能作为证明我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吗? 还有一些平时工作上和老板之间的短信沟通能作为证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