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我们家想再拥有一块土地,但因为我们已经有一块土地,无法再购买,而我的大伯父还有土地份额,但他家已经搬到城里居住,那时我爸跟伯父提出一个请求:伯父的份额由我们家出钱去购买,土地登记的是伯父的名字,但归我家所有,伯父一口答应,没有要求任何补偿,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公证人,当年我们便向村政府买下这块土地,进行报建,并建了平房进行农业生产,2013年我家将这块土地上的平房拆掉后建起楼房用于居住,未动工前我们有向伯父打过招呼,他并没有任何反对,2014年,伯父去世,之后大堂哥否认当年的口头协议内容,称那时是协议互换土地,而不是把土地给我们,现在要求我们把自己的一块土地给他. 请问这种情况法律会支持哪一方?能稍微帮我分析一下吗,谢谢!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关于农村土地宅基地兄弟之间的纠纷问题:以下简称(甲方为大哥,乙为小弟)
房屋使用权产证在1993年登记乙方的名字(该房产证是以前一所老瓦房,面积为54平方米),而土地证登记甲乙名字,土地的总面积达200多平方米。在20年前甲方的户口迁移到市区居住,也就是说非农村户口,那以前的老瓦房乙方在8年前就已经拆掉从中在该土地证的范围内在中间建立一所两层新楼房,在建设房子之前甲方也同意乙方在“
兄弟三人!老大老实善良!老二滑头,老三怕老婆做不了主!主要就是老三老婆现在不讲道理!老父亲去逝了,现在还有个老母亲要赡养!老三老婆明知土地少分老大家!却不讲道理的说我就不要给他!他能怎么样我?因为这样老大一气之下说!那你要这样不讲道理我母亲的赡养我都不管了!也不会出一毛钱,而村干部还怂恿老三老婆去告
农村宅基房,兄弟共享土地,前者已逝,后人出现土地纠纷该如何解决。
1953年的《土地房产使用权证》,AB两人共享土地,已逝,后人出现土地纠纷。 A后人已在一半土地建房,现要占另一半地并准备建房,且咬定地是他们的。 B后人闻讯阻止,经沟通无效。已向当地村委与镇上递交此问题,但无法得到解决。 B后人应该要怎么做才可以拿回一半的地?
我家住在海口龙桥镇里的三角园村。早年的时候我爸爸和我爷爷的弟弟(2爷),一起在村里买了块地。我爸爸有2弟弟。我爷爷去世的早,长兄为父,爸爸就同意让二叔也进来盖房子。并说,以后我爸爸可以盖他们2间大的土地。土地的钱是4钱多,分别由我爸和我二爷各出一半。后面我二叔交流1000块钱给我二叔,就给他在土地上间房子了
尊敬的律师您好,我是赣州的农村家庭,整个事情是这样的,家里的山上被人家建了一座坟墓,我家有土地使用证,只不过我们的家庭成员都在城区上班,家里只有八十岁的爷爷,前段时间爷爷接受了那家人的红包,因此在山上做了坟墓,我们家里的儿子辈孙子辈都不同意他们我们的家里建坟墓,真正当家的是大伯他们,因此我们想这样的
农村土地进行互换,并已经签订了协议,双方都签了字,并有公证人签字,但之后其中一方签字人的亲属《儿子》以当时不知情为理由,提出违约,请问,这该怎么办?
农村土地纠纷,我的土地被侵权,我经上访才得知,接访领导告诉我
农村土地纠纷,我的土地被侵权,我经上访才得知,接访领导告诉我。到仲裁庭仲裁,仲裁庭把我的土地裁回。对方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一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属于政策问题,驳回对方的上诉。我求助的是,我的仲裁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咨询的是,农村土地纠纷,我的土地在两千零五年被小组拿出。我通过上访才知道被侵权
我咨询的是,农村土地纠纷,我的土地在两千零五年被小组拿出。我通过上访才知道被侵权,接访领导告诉我去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庭仲裁。我申请到仲裁庭,仲裁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我裁回。对方不服起诉到法院。法院以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属于政策问题,驳回对方的起诉。但是办案法官说,我的仲裁失效。我找到法院,又说他们也说
1996年,为了方便生产,我爸和我叔叔互换一块土地(可以建房的土地),当时只是口头协议,没有公证人,当年我家便在叔叔的这块土地上进行报建,并建起了平房进行农业生产,18年来一直相安无事,叔叔对我们这块土地也一直不闻不问,原属于我们的那块土地他没有进行任何使用,但到了今年2014年,他突然反悔,不承认当年的口头协议,并称只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