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有房屋一套。有四儿一女。小女儿和老人一起住。现家庭协商,房屋给小女儿一半。剩下一半,再由四儿均分。而房屋让小女儿住,小女儿出钱,分给四儿。去公证处咨询,只能签小女儿继承,其他人放弃的公证。房屋才能过户给小女儿。但我们想签那种继承遗产的公证书。不同意签放弃。可以有什么公证方法,既可以把房屋过户给小女儿,其他人又可以签遗产继承的公证吗?
那么公证处所说的,小女儿继承,其他人放弃,然后房屋过户给小女儿的这种公证,是叫什么公证?谢谢
母亲病逝,就我一个孩子。父亲再婚前曾公证过他的房子在以后由我继承,与继母无任何关系。现在父亲也去世,继母是否有居住权?这样是否我不能继承房子?如果可以继承,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再去公证我是房屋继承人?我继承房子的话要不要叫什么费用? 现在的情况是,继母自己有两处楼在出租,不是没地方住,可是她买楼时没过
母亲病逝,就我一个孩子。父亲再婚前曾公证过他的房子在以后由我继承,与继母无任何关系。现在父亲也去世,继母是否有居住权?这样是否我不能继承房子?如果可以继承,要什么手续?要不要再去公证我是房屋继承人?父亲已经公证过了房子以后归我,可房产证现在不改的话还是我父亲的名字啊?我继承房子的话要不要叫什么费用?
我去公证处询问是按照估价的百分之二收取费用,但是房屋估价的人说你想估多少都可以。我想问一下,以后卖这处房产的时候要给买方看公证估价的价格吗?也就说,我现在公证的时候少缴公证费,是不是以后就卖不上价格去。多交公证费,估计个高价,以后就能卖的多一点呢?
有法院判决书和婚前财产公证书,办理房屋遗产继承还需要办遗产继承么?
我母亲早年病逝,父亲再娶前做了婚前财产公证,说以后父亲名下楼房由我继承。08年父亲病逝,继母占着房子不说还不让我进,把锁都换了。我找了律师与继母打官司,现在判决书下来了,说房子归我让继母赶紧腾房。我拿着婚前财产公证书和法院判决书去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却告诉我必须还要做个遗产继承公证。我是学生,父亲本来
我爸爸的姑姐生前与我们同居住了最后的20多年,其无继承条例中规定的继承人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只有几个侄儿还在生。现政府在其过世后,仍有一笔房屋补贴的钱给予她,她并没有立下任何的遗嘱,请问该笔钱应该如何继承?如何证明这个继承关系?
今年我奶奶突然去世了,由于比较突然没有交代什么,而且银行卡存折都找不到了,后来只能走遗产公证这条路,但是当提交了资料证明的时候,并且公证员已经在调查,但还没有完成的时候,银行卡存折突然又找到了,问能否取消公证?
我父亲前一段时间因病去世,留下了一些股票。知道这些股票的帐号,账户等信息,可是不知道密码。去公证处进行遗产公证,公证处要求去证券公司,先查询账户上的款数,而证券公司却说公证后才能查询。双方相互推脱。这时候公证处又说,先做一个亲属关系的认证,然后再去证券公司查询,之后再做遗产公证。公证处这样的做法是否
房屋遗产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子女放弃继承,母亲处理房产是否还需授权?
父母一房产(父户主),07年父亡,现在想卖房子,是否可以直接过户给买方?需要办哪些手续?如果我们子女直接办理放弃公证,在不变更户主的情况下母亲自己是否有权利处理房产,是否需要我们子女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