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江西赣州市的,06年上大学时把户口迁到学校,我是08年12月从吉林入伍的,于10年12月退伍,按照当时的政策,我可以享受优待安置如下:“1落实优待政策:入学前为吉林户籍的在校大学生,出在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按入学前农业、非农户籍类别享受规定的优待政策外,服完义务兵后,有入学前所在财政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1万元(其他省市户口的按照本地区补助标准执行)。发放办法:由省政府征兵办公室、省民政厅将核准的名单于每年11月30日前通知有关县(市、区),由在校大学生退役士兵本人或家属凭征集地入伍通知书,在校大学生优先安置证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一次性领取。” 我现在那两个证明都拿到了,但是吉林学校那边的民政说要回家安置,而家这边的民政说从哪入伍就在哪安置,找他们就说不知道,而部队给的行政介绍信也是到学校那边的,家这边的安置办不接收,我该怎么办?请律师大哥帮帮忙
我哥哥是2008年的应届本科大学生,他今年冬天退伍,想知道对他这种情况的退伍安置办法是什么样的,我查了一些相关的信息都没有明确的,只看到2009年出台的一些关于大学生入伍的安置政策了,那2008年入伍的能享受到那些政策吗?谢谢!
兵役法修改后,士官安置有什么新政策?政府对2010年退伍士官的安置政策是什么?在部队立个人三等功安置工作时有什么优待???谢谢!
律师您好,我是山东莱西人,06年考入山东烟台鲁东大学,当时户口跟着迁到学校所在地,由农业户口转为非农,08年从学校入伍,服兵役期间应该都有优抚金的,但是一直没发,我该去烟台民政局还是莱西民政局索取?还有今年退伍后部队行政介绍信是开到烟台民政局,但是烟台民政局说让我回到原籍报到,原籍这边说没有我的入伍记录
我是08年去当兵的,当时我正上大一,按休学办理的,今年退伍的,当兵期间获得两次优秀士兵,预备党员。如果现在我去上学,能否跟现在大二的一起上学。或者退伍后有什么优惠政策?
我是83年退伍于中国人民解放军59003部队一名服役9年的士兵,曾任班长,荣立三等功一次,至今未安排,我应该找哪些部门,依据什么文件要求给予安置?
在部队荣立有二等功 退伍以后在地方有什么安置工作或有什么补赏
我是一个农村的退役士官'在部队我立有二等功,现在回来没有安置也没有什么补赏,我想问问我应该去那里问?或者有什么文件?是哪个部门负责的? 在广西能有工作安排吗?
退伍l两年后安置到工商局,上班两年后,说是零时工不享受阳光工资
我2005年退伍,2007年工商局,刚进去的时候1370元一个月,后来因为阳光工资的发放,我的工资只有1000多一点(10年工龄),工龄比我高几年的他们有阳光工资有1800多(当时只发放啦70%)。这完全没有遵守2005年国务院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通知和退伍兵安置条例上的规定去做 当时省、市局给我们的解释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