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安庆的,我们村现在有一家是1988年全家‘农转非’进城的,在这期间他们对于先前的承包土地就没有进行管理,一直有集体管理,请问我们居民组现在可以收回集体所有吗?
我家有一栋3层楼房(占地面种200平方米,集体土地)于1990年5月份,我父亲与买方签定一份转让协议以5万元转让出(合同上我母亲没有签字,买方不是我们一个乡的),不知道现在该合同是否有效,现在我父亲已过世,我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该怎么办 要怎么入手才能收回,麻烦各位大律师帮我想想办法说得清楚点,谢谢
我想问一下 我家原来是农村大队的 给我家分配了8亩多地 签了30年到土地合同 现在还有18年 现在我们家搬到城市了 大队有权收回吗|?
爷爷名下的土地不是有权收回呢?村里面以前从来没有执行过这样的例子。就突然跟我家关系不好,要收回我家爷爷,大伯这些人留下的土地,各律师帮帮忙忙,小威不胜感激。
1982年6月5号,签定了《人民公社“双包”责任制合同书》,到1992年4月25号又和村里签定一份协议,集体内容就是个人同意,村里收回承包地时,个人不能以任何借口或干涉集体收回和公建项目落实。但是没有任何补偿。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我母亲已农转非,但集体土地证是她的,她可以得到什么样的补偿?
我们这里在征地,母亲随父亲已在1990年农转非,我和妹妹是农村户口,但农村的房屋证是她的
我租赁国有土地 20年合同 现已租7年 合同为到期 出租方是否有权叫土地管理部门强制收回 我现在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