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初中在编教师,工作刚刚三年多。最近家乡(东北)父母身体一日不如一日,无法照顾自己,需要我照顾。但是他们又不肯来广东,因为环境不适应,我要辞职回去,他们又不肯我丢掉这份好工作,并且已死威胁。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办理停薪留职吗?回去侍奉老人,等老人老去之后再来上班,应该不过5年。如果可以,需要和谁办理,是学校校长还是教育局的领导?谢谢!
先谢谢朱律师的回答,但是我和学校领导有一些小矛盾,可能他不太好说话。我觉得教育局的领导更通情达理一些。我想先找教育局,可以吗?
再请问,如果办成了停薪留职,期间我用向学校交什么钱吗?比如各种保险、住房公积金之类。
如果在停薪留职期间,我买了房,可以取出我存到的住房公积金吗?
如果我停薪留职五年,我一定要到第五年才可以上班吗,可不可以提前来啊,比如第四年的时候。
谢谢!
我的朋友1980年参加工作,92年停薪留职。离厂后到现在一直未交养老保险金,现准备补交。单位在职职工交到1999年,请问单位代我补交到1999年还是2007年?
假如我是一名孕妇,在有小孩之前停薪留职了(一年,期间养老保险、医保自己缴纳),后又办理了产假(享受了三个月产假工资及保险),现要求回公司上班。 但是,由于企业为化工性质,有在化验室工作,本人小孩才3个月(哺乳期中),多有接触有毒有害试剂等,因此想继续停薪留职半年到一年,公司不批准。我申请半离职,公司要
我在广东国企业工作 ,我两年多前问过不同城市同一类型国企的老总和人事 ,他们说现在没停薪留职 ,现在我调到中山,但还是同一类型国企,我又不想工作,但保留关系,其实现在有没停薪留职这个政策,听说取消了 ,是吗
已怀孕9月的妇女,但未办理结婚证及准生证,现公司要求该员工办理停薪留职,不是休病假或产假,而且该员工在怀孕期间一直坚持上班,无迟到早退,也未因怀孕影响部门正常工作,请问该要求是否合理,员工应该采取何种措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我是原东营市蔬菜公司职工,当年被下岗,三年后被公司勒令停薪留职。因公司改制时没有入股,所以公司规定自己缴存养老保险。(本人没有不良表现,当年还是优秀职工,因没有入股而被选定第一批下岗,后被公司勒令停薪留职至今)请问我怎样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自己缴存养老保养很冤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