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1996买的房子,到1998年7月来了继母。不久婚姻破裂2000年10月我爸起诉离婚。之前已分居了。法院受理了说本院受理了吕先生诉你离婚一案中,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共和国民事诉讼第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撤诉处理。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分居3年后父亲死亡。继母能继承他的财产吗。我有个弟弟。他没抚养我和弟弟
我跟女朋友相处了四年,现在有个小孩两岁了,属于未婚先孕,我想问下如果我现在贷款买房子,房子属于两人的共同财产吗?首付是我自己出的,她家里不会出钱的,因为到现在她家里人一直不同意。 至今还没有办结婚证。不过小孩户口安在了我身上。 如果先买了房子,再办结婚证,房产本上再添加她的名字,离婚时房子怎么分割?
老公说和我结婚是第一次是初婚在民政局老公登记是初婚办理了结婚证,婚后共同出钱买了房,离婚后协议房子归他我拿回一部分我出买房的钱。在结婚后几个月后他利用结婚证上我的身份资料给别人用我的名字生孩子,现离婚后在处理孩子事件中得知他和我结婚前已结了二次婚,他隐瞒我有二次婚史的事和我结婚登记是初婚,他是第三次
婚姻问题: 请问,我和先生是13年12月结婚,现在要离婚。婚前,男方首付一辆车作为聘礼。月供男方在供。 离婚,男方把车扣留。说不能给女方。要女方净身出户。 结婚后,男方向女方借1.5万有借条。男方说这个是夫妻共同财产,不会还。请问这个是共同财产吗?
父亲再婚了,和后妈生了个孩子,再他们结婚生孩子之前就造好的房子有后妈和我爸和后面生的小孩有份么? 那房产证上没有后妈和后妈和我爸生的小孩的名字,那房子他们就没有份么
一个40岁左右的男人和一个带着孩子的女人结婚(由于她与前夫没有离婚手续)而没有取得结婚证,结婚前男方用自己的积蓄买了一套房子,但是女方要求必须要用女方自己的名字来办理房产证,男方在没有戒备和准备的情况下便买了房子(男方由于自己的文化水平和法律意识没有注意到这些问题),但是当房子完全装修完毕之后(在一起
我跟男朋友现在要买房子,现在还没有领证,如果现在买房只写他的名字,明年再把我的名字添上,这样算夫妻共同财产吗?房子属于贷款买房。 谢谢
我是外地人(在上海没有缴纳社保、公积金,不能在上海购房),若和上海人(每月正常缴纳社保、公积金)结婚,婚后购买房产,首付和房贷都由我父母全额出资。请问在买房前如何操作能在离婚时最大限度保障我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