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与朋友合作,投资20万开门市。从五月份房租开始,我一直在忙店里的事情,期间未得到任何报酬,一直到十一月份。后来店里需要继续投资,一共有70万资产,其中20万事我出的,现在我想拿回这个钱,朋友提出要找到下一家才可以把这钱退还给我,并且在这期间我要一直为他打工,他也相对的开我的工资。我现在就是想拿回20万,
有一合作过的客户,在前年年底时候让我送了一批价值是十万的货过去了,当时只有工地的工头签名,过了几天,我也收到了客户的支票,是张期票,在这期票没到的期间我又送了一批两万货过去,不在同一个工地,也是工头签收的,期票到期了去入却说要输入密码,但是这时他却不给那密码了,我就一直催他要货款,到去年年底,他说要
曾借钱给一人,立有借据,现期满,找其索要,对方声称没有钱,如果要钱就走法律途径解决。 在这之后将其名下所有存款转出,转到其他人的名下。多次催讨均称自己没钱。 这个人目前有稳定的工作收入,但依然放出狠话,说去法院告他的话他就辞职,没工作没收入,就是不还。 请问对于这样的人,我应该如何维护我的权益?如
我给一娱乐场所装修,欠我材料款10.7万元,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这个场所被他转让,并携款逃跑了,我可以向目前的实际使用方追要欠款吗?
1、双方公司注册地都在上海 2、我们是此商户的供应商,对方拖欠我们130万的货款。已经超过合同规定付款的期限超过17天。合同内约定如超过支付时间,违约金是拖欠款项的日千分之一。 3、现对方迟迟没有要付款的意向。原因是暂时没有这么多款。 4、请问,如通过法律途径我们需要什么手续及大概所需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