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男方为入赘女方,和女方家庭各立一户,女方家庭正临私房拆迁,各手续还没办好,请问现在离婚影响拆迁所分总体房屋面积吗?2房子还没有正面拆迁,现在离婚男方有权享受以后所分房吗?
宁夏X乡8队原住房的宅基审批手续是岳母王月梅,后户主更名为岳父冯乃定,岳父将弟弟冯喜定从陕北吴堡迁入该乡2队,因其一无所有,容留在岳母家的院子居住,在2005年房屋拆迁测量时,登记的姓名是岳父冯乃定和女儿冯海燕,后因他人唆使,在登记《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时,岳父的弟弟冯喜定冒充房主,在未出示原住房户口本
我是95年建的房,因房屋证与实际占地面积不符,比实际面积小,当时办证是随意办的,相关人员也未强调证的大小,只要有证就行。现在拆迁是按证算,请问,我95年的建房是否合法,可以按实际占地面积算吗?谢谢 大家
我老公户口所在地拆迁腾退,因其早年外出当兵,户口所在地没有独立的房基地使用证,和父亲在一个门牌号里,拆迁腾退中其父亲作为房屋产权人与拆迁公司签下合同,获得了拆迁款和补偿面积,(拆迁款与人口有关,安置面积按照人均50平米计算)但是,合同生效后,其父亲不愿拿出本该属于被安置对象的补偿款和房子,想自己独吞。
我与男方在2007年12月结婚并生一女儿,现准备离婚,在2009年时房屋拆迁了,原房屋是他父亲名字,拆迁所得房票250平方米,还有补偿款近90万元(这钱是包括,房屋补偿,搬迁补偿,还有原来房屋是他爸作坊厂也有补偿,还有其他一些补偿)补偿后的全在他名下,他是独子我们一直也没分家,现住房也是他父亲名字一直说要给我们还
新婚姻法是否会影响离婚是协议书里协议的内容,协议里男人有一套房子,协议在子女未满18岁是男人只能出租些房屋。不能出售,如果不能按时交给子女生活教育等费用,子女有权利出租此房屋,现在新婚姻法是否会对这个有影响
只有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但是土地面积大大超过房屋面积,在拆迁时怎么补偿置换?
我们现在的那块土地是持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且在当时购买时给了出让金的,性质为商业用地,在那块地上原有建筑,但是没有房屋产权证,现在面临拆迁,请问可以要求拆一赔一的置换吗?能够补够我的土地面积吗?希望专业人士能给个解答,感谢。
我个人的门店位于政府规划的高架桥下,属于拆迁范围,因赔偿不合理,街道办事处答应如果我签拆迁安置合同后就多给我9平米的商业安置房,但是他只是一张由街道办事处的法人手写的白条,上面只有街道办事处的名称和法人签名,请问这张白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拆迁时我家是农村,我家的房子准建证上的面积是108平方,拆迁时拆迁人按房子实际测量为85平方,其中新房子与老房子中间的12平方拆迁方不算,但我村其他村民的房子,有准建手续,但没有房子的(房子没有修),拆迁人都准建手续上的面积给予了补偿.请部我们这种情况(拆迁遭遇不公平对待)向什么部门反映
拆迁安置执行(拆一还一)标准,安置高层加10%,导致原居住面积缩水,拆迁户十分的揪心和不理解,尤其是对10%的性质不明确,它究竟是补公摊面积差额还是鼓励节约用地.提倡居住高层?谢谢律师邦助解答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