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镇上有15间房屋,1955年我父亲去参军了,1956年成立镇卫生院,一些工作人员便强行替我母亲和姐姐“搬家”,征用了这15间房屋,分文未给。后经我们多次要求,1982年县卫生局按照0.02元/块砖的价钱补了850元砖钱。我们觉得很亏,我们想要求政府给与更多的补偿,不知道可以不可以了?如果可以,我们该怎么办?
户口未迁出的情况下,能否得到国家征用土地补偿?我们那里的生产队的队长不让我们得到应有的土地,我们能否上诉?
我是广东茂名的,因为们这里建铁路我家的土地被征。但是我家在旧年的时候已经签名但还没拿到钱,有的还没签。当时他们说大的荔枝树是160元/条、小的24元/条。但是隔壁现在签名的荔枝树大的确有320/ 条 小的有50元/条 。 我觉得实在是太不公平了。 现在他们叫我们再签名去拿钱我们不签他们就恐吓我就不签就把我们捉去关15
我承包四十亩黄沙河滩25年,并种有各种果树,现经十几年精心改良,已有显著成效,经济效益正逐年提高,现政府要征用修路。请问对此赔偿标准是多少?谢谢。
1、请问国家征用土地的下发文件及补偿标准的原始文件(不是负责拆迁的人和老百姓说的标准),老百姓是否可以看得到? 2、铁岭农村地区农用土地的补偿款按规定是应该一次性补齐,还是可以分几次补给老百姓?(如一次性给5万/亩,或一年1500元/亩,先给三年,以后的再说) 3、什么情况下政府可以强迁? 4、铁岭农村地区的
十几年前弟弟和父母三人以家庭承包的方式在老家农村承包了几十亩山林,后来父母双方因病已经去世多年,山林一直由弟弟代为管理,现在由于政府修路,征用了所承包的山林,给于了补偿金。我认为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继承法》我应该分 而弟弟认为家庭承包林地的继承有别于其它遗产的继承,只有在家庭承包户以内的弟弟
我97年因读书(中专)粮油关系迁到杭州,2001年毕业后迁回本村至今,我老公和我一样的性质,现在村里土地征用,我们都没有补偿名额,我儿子6岁也是一分补偿都没有,请问这合理吗? 我们是苏州市吴中区的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就是我承包了我们生产队的一块土地,承包合同是30年,现在使用了15年了,还有15年,但是所承包的土地被依法征用了,所得的补偿费由谁来享用?我?还是生产队?再就是如果双方享用,我该拿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