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
半个月前,跟一个中介看好了一个房子,价格不错,就决定购买,咨询了基本情况后,中介和房东都说是产权满5年的,后来过户后中介来电话说未满5年要多交个营业税,我不愿意,我不知道这个责任和资金的损失由谁来承担,如果房东不承担,我要如何维护我的利益。谢谢,
合同约定买方支付时没有错,,但是前提是说好的产权已经满5年,而都是由于卖方和中介都忽视这个问题引起的损失,也要由买方来硬性承受吗?谢谢
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没有通过中介)约定是由卖方缴纳营业税,所有手续都已经完清,房款已经付给卖方(只剩下最后1000元左右的没付了),在过了大概40天以后,我拿着收费单据去房交所准备领房产证,但这时,工作人员告诉我营业税他们少收了,他们说本来应该收40万*0.55=2.2万,而我的单据上收的是4万*0.55=0.22万,差不多少
我在2005年花十六万购买了一套安置房,当时没有办产权证,一直到今年2010年才办了该房屋的产权证,现准备去办过户手续,听要先交营业积,我去定税时,地税局是按交易价二十万定的税。我想问的是,我是2005年购买的房屋,政策说五年以上的不用交税,这五年是按什么来计算的?若要交税,地税局按二十万定税是否合理? 契税与
事情是这样的,2010年5月3号我和他人就商品房二手买卖签订了协议,协议一式三份,我作为买方当场支付定金1万元,由于房主的房产证当时还没有办下来,于是我们在签订协议时补充要求房主在2010年6月15号前将房产证办理下来,并协助我办理过户手续,之后我再支付他其它房款(注:定金冲减房款),但是签订协议之后,我就合房主
当时双方商定为31万,卖方为少上点税和买方商量将合同定为25万。当时就资金监管了25万,一切过户手续结束后(房产证过户结束后)买方取出了25万,卖方事后补交了6万元余款。这6万元算是非法占有多付房款吗?卖方有权利再以非法占有多付房款要回吗? 那这6万块卖方是否能够要回?
我与一家中介签订了一套房屋买卖承诺书,并交付了定金给中介公司,承诺书中有不依承诺书约定履行时,所付的卖方定金不予退还的条款,此合同在卖方收取定金后生效,我不清楚中介是否已经将定金交给卖方,请问我现在是否可以向中介公司要求退还定金并中止交易?
今年2月我购入一套二手房,在拿到钥匙的第二天发现外墙有渗水现象,于是通知原房主,原房主以合同约定不对房子存在瑕疵问题负责 为由拒绝修理,并扬言说若不付清尾款就以违约责任告上法庭。我想请问老师,合同法规定的卖出方应该对出售物件质量负责,卖出方不履行告知的义务,是否可以认为存在欺诈行为,如果有欺诈行为发生
今年8月份买的房子,9月底卖家在过户申请书签的字,我们在10月8日在申请书上签的字。11月初,中介忽然告诉我们需要交纳营业税个税,说长安区房管局从10月1日起开始征收营业税个税,我们该怎么办,希望尽快有律师帮助我们。
我想卖房,房龄2年,阳泉这里缴纳营业税及个人所得税是按评估价与买入价的差价计算,我买卖合同的买入价是14万【不含配套费及装修费用(6万)】,现在我想卖26万,阳泉这的计税基础就是26-14=11万,不扣除我交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6万元。 但是我的卖出价26万里包括这6万元的配套费及装修费用,这样的话,我岂不是多交了很
我在天津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在房管局签订的合同是约定12月15日之前交付房产相关证明。当时口头约定的是房主将房子腾空并交付钥匙,结清水电煤气等费用后再去过户。但现在房主要求先去办理过户然后才给腾房。请问大律师,如果12月15日之后房主还不腾房也未办理过户,是否可以起诉房主违约,让其退回定金及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