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结婚时与父母同住,婚后三年由父母全额出资四十万购新房一套,房产证写的是我与妻子的名字,当时也未打任何借据给父母。如今我们夫妻感情严重不和,万一离婚,我父母的购房款是否可以同时向我及我妻子共同做索回吗?索回的标准大概又是多少?
您好:我是男方,婚后父母想以我的名义贷款买房子居住,首付及其每月按揭还款都是由父母支付。请问,这种情况符合新婚姻发关于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房产属于父母赠予自己子女的房产的规定吗?如果属于,在办理买房的各项手续中,应保留什么手续来证明房产是有父母单独出资?怎么避免今后可能的财产和债务纠纷? 我看网
子女结婚后,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首付购房,因为曾经婆媳关系紧张,父母担心一是儿媳将来对老人不好,二是万一子女离婚出现财产纠葛,三是父母的愿望是首付的钱归自己的子女一方。如何在不伤和气或者感情的情况下,规避风险。 首付后,在按揭期内,父母再次出资帮子女赔贷,又如何处理。
婚后买房,本人父母给的首付,余下部分我和我老婆还,如果购房时约定份额为70:30,是否受婚姻法婚后财产55开约束? 份额就是房产证上面的房屋份额,70:30
目前未婚,购买合同上是以男方个人的名字买的,首付,公积金跟商业贷款相结合贷款也是以男方个人名义办的,房子要一两年后才交付,如果结婚后女方要在办房产证的时候写两个人的名字,办理流程是怎么样的需要额外的费用吗 ?
父母出资跟儿子购房,但是由于儿媳需要资金流水,所以父母的资金打入儿媳账户,再以儿媳的账户购买房产,但房产证是儿子的名字。如果离婚,儿媳的资金证明能分得房子吗? 如果可分得房产,怎么可以避免。
在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房并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离婚时另一方能瓜分房产吗? 在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房但登记在甲方名下,其中甲方出资90%,乙方出资10%,若离婚时,乙方能平均瓜分房产吗?还是出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