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案件事实是这样的:A和B合伙代理一个品牌开了一家专卖店,但由于某些原因,由A在该品牌公司签了代理合同,专卖店的工商登记执照的是B私营,但是A和B签有一合伙合同,约定“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同时约定时间为三年,若在三年以内有一方首先提出退货或着无法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出资的义务,则由另一方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偿”。后两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平等的出资。 专卖店的经营状况不错,一年以后,由于A和B的经营理念不合导致诸多矛盾,现A和B协商将专卖店交由B单独经营,解散该合伙协议。 双方约定:A支付B共X万元,采取分期支付的方式,两人的合同成立之时解散合伙关系,自此A不再干涉店内经营,经营状况也不影响B支付给A双方约定的金额。直到B付清全部金额给A时,再转让A的品牌代理权。 请问:1,双方关于解散协议的约定是不是合法? 2,现在需要写一个解散合伙关系的合同。合同中应怎样写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A的利益?。。 谢谢~``
一门面今年三月份租给某某做生意,某某在离合同到期之日还有2个月的时间就搬走不做了;因为当初房主和某某只有口头承诺,某某称没有签订合同而欠房主几个月房租费直接搬离了该门面。某某之前一年与房主签有一年合同,并押有定金。请问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口头承诺是否有法律效力?如某某拒交房租费房主有权扣押定金吗?
目前某企业是以下情况: A B C三人合伙经营企业,由于经营不善,三个合伙人分别向公司垫付了数额不等的资金。其中A垫付最多,C垫付最少。现在企业面临倒闭,随即提出了债务清偿问题。目前企业没有现金,还剩一部分资产。A提出先将公司欠各人的债务清偿过后再计算公司资产,即B和C各自拿出一部分资金偿还A的钱。但是C提出
律师: 你好,我有一套房出租给房产中介,现在房子还在租期内,但是每次各租金的时候总是拖,都过8/9天,而且出租至现在水费一直未交,我想和他们解除合同,应该怎样做看,请帮忙给些建议。
公司在大连,香港独资的。 2008年4月1日与公司签订的合同时间是2008年4月1日-2010年3月31日 至今本人依然在此单位工作,单位缴纳五险一金,但是未续签合同 现在公司即将解散(预计2011年1月),给按工作几年补偿几个月工资,无其他 请问我是否可以要求在2010年3月31日至2011年1月1日期间(即未续签合同却依然在此单位继
公司开始说试用期一个月,后来追加一个月,在第二个月中,他以邮件形式把我开除,请问我可以得到什么赔偿,关键是没有签任何合同和协议
我还没毕业就给一家事业单位招进来了,当时也没说给我什么性质。原本3个月试用期后应该给我签合同的,但是过了一年都没签,年末只给我之后的几个月少发的工资。当时年轻也没在意这么多,觉得事业单位硬挨很正规,不会欺骗我。可是不久我就发现,我被单位莫名其妙的化为劳务合同制职工,拿的钱都很少很少。但是我觉得可能是
问题一、合同原文:结算方式及期限:货到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的20%,一个月后五个工作内支付总货款的30%,三个月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总货款的45%,剩余5%作为质保金,货到之日起一年内付清. 举一例,到货时间为2010年5月5日,我公司收款期应该是2010年5月10日前收到第一笔,6月10日前收到第二笔,8月10日前收到第三笔。而对方的
本人在鞍山市东盛购物广场购买了一户店铺,根据原合约规定需要回租给商场十年,房地产方一年之内给办理产权,否者超过一年房地产方要付违约金,现在合约已签订6年,房地产方仍未给办理产权,也没有支付违约金,还没有给办理正式发票。现在房地产方因为单方面原因要求修改合同,把原来9.9平米的店铺改为9.6平,否者无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