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1999年父母离婚,我跟母亲,弟跟父亲,母亲判有东边间二楼半房子和两间小屋,次年和村民有签土地承包合同要到2026年,土地证上有写是前妻并且由母亲签字,再后一年,母亲改嫁至另一城区,户口也随之迁出,2008年原农村征地开发,经母亲再三要求才独立立户赔偿,青苗费等补偿已下来,但房屋拆迁协议达不成共识未签,评估后最终确定房屋面积为118个平方,第一次赔偿为5万元多未签,第二次让母亲签时说是7万多也未签,最近一次让母亲签时说是双倍赔偿14万多也未签,村里除了赔偿这些钱后另外无任何补偿包括人口费和安置等,母亲除了拆一补一外无任何只要求,只要同意安置就签字,赔偿钱也不要(那点钱根本买不了那里的房子,现在均价最起码在4000以上),就在母亲尚未签定协议时属母亲所有的两间小屋已被拆(正屋尚在但已被破坏),现已报110。 想请问律师,1、母亲可以获得拆一补一的安置赔偿吗?2、若查明小屋是被拆迁人员所拆,他们是否已违法?我们可以起诉吗?
离婚后女方没有要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迁走。现在土地流转了,女方有拆迁安置房吗?是农村户口。
离婚后女方没有要房子,但是户口没有迁走。现在土地流转了,女方有拆迁安置房吗?是农村户口。 而且女方再婚了,户口还在前夫那里。婚后不合长达5年以上分居,女方和男方没有离婚。女方的户口所在地面临拆迁。 请问女方能享受拆迁安置房吗?如果能的话现在的这个丈夫又有没有权利得到一半? 前夫又再婚了,而且再婚的妻子
需向你求助:我于2003年将户口农转非转转离现所波及村小组,2009年底及2010年原村小组因修建公路所有土地被征占,但是我没有一分补偿安置费,村组答复因我户口不在土地属国家所有,现在面临的是房屋拆迁,房屋房产证是妈妈的(妈妈户口在该村组),但是我和姐姐(姐姐也非该村村民并已成家)已成年,但是在姐姐成家时,父母
我于2003年将户口农转非转转离现所波及村小组,2009年底及2010年原村小组因修建公路所有土地被征占,但是我没有一分补偿安置费,村组答复因我户口不在土地属国家所有,现在面临的是房屋拆迁,房屋房产证是妈妈的(妈妈户口在该村组),但是我和姐姐(姐姐也非该村村民并已成家)已成年,但是在姐姐成家时,父母已做资产分家
一对夫妻已离婚,但女方不愿将户口迁走,现农村要拆迁,女方能否享受安置房。农村的房子是男方母亲的产权,只有78平米。这种情况,男方应该如何维权。
协议离婚,女方没要房子,孩子归男方,户口没迁出。协议书上说户口没迁出前一切补偿归男方,现在要拆迁,女方可以分到安置房吗?假如女方另立户口,拆迁时有安置房吗?现在请问,女方什么条件下会有安置房,她还可以得到什么补偿?
98年,通过朋友介绍,借住在户主家,后来隐瞒户主,私自借用户口本,把自己户口迁入,直至现在,要拆迁安置了,发现有他人户口在自己家的户口本上,可以告他吗? 他是浦东新区公安局科长级别,买通公安局户口管理处的人,以表兄弟(姐妹)名义迁入。户主至尽刚刚得知。现在遇到房屋动迁,叫他把户口迁掉,他拒绝。动迁后,
被拆迁房是男方婚前父母的财产,女方和男方并有一女儿,女儿和女方在安置房中有相等的产权,但安置房中所产生的差价由男方父母支付,现因夫妻双方感情不和在办离婚,请问房屋财产将该如何分配
我结婚时户口一直在娘家,现在离婚了,我们是协议离得,有离婚证和协议书,现在我们村书记说必须要拿法院的判决书才能给我上户,这样合理吗,我该咋办 我需要在到法院去办判决书吗
您好;我在310国道边经营一家饭店,今年国道扩宽饭店要拆迁,我在饭店经营期间,添置啦几台空调,一台太阳能,加盖了厕所,洗衣间,安装了扣板等等,当时拆迁安置的工作人员都做了记录,我个人增加的部分一共算啦一万三千多元安置费,当时租赁合同都没有涉及这一块,这一万三千元安置费房东是不是该给我,如果房东扣下啦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