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房主在十几日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母亲不知道此事,楼房是母亲买的,而房产证是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母亲有没有权利卖掉此房,该房属于贷款房,每月贷款都是其母付,房产证在银行押着,母亲强烈要求我们搬出去,并且不退还我们所交的房租费。我只想知道其母亲有权卖此房吗?其母还警告我们可以法院见面,我该怎么做呢?
我的租赁期未满,房东打算卖房。于是说好赔我违约金,我找新的房子。没想到在我新的房子找得差不多了的情况下,房东忽然反悔,说找到了一个买房的,愿意继续租给我们。所以叫我不要搬了。我觉得被忽悠了,很不爽。所以还是决定搬,要求他赔违约金。他不干。 请问这种情况下(新房东愿意继续租给我们),房东是否算违约。
想买套二手房,可卖房者不是房主本人,房主在外地卖房者是房主的女婿,都需要什么才能证明房主要卖房?
还有现在房子出租着,到10月底才到期,租房者也在外地出差,现在也看不到房子是什么样,这样的房子能买吗?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
我是在今年的5月11号兑租的门市,房主开理发店,我花了6万块钱兑的店,装修花了8万,三个月后又交了年费6万2.可店刚开业四个月,房主说要卖房子,新房主又想把店收回自己经营。这样的话我就白白扔掉了十几万块钱,请问我要怎么讨回我的损失?
2010年10月我在西三旗租了一套两居室的房子,合同签了一年,付了半年的房租和 押金.但住了两个星期还不到,就有人来看房,说房东要卖房,给房东打电话,他 说赔我违约金。我租房的时候在中介签了个合同,写着房东终止合同违约付一个月 房租的违约金。但我觉得很不合理,也不想搬走。 我的问题是:1,房东可以单
本人在义乌商品城里租赁了一间店面,并跟义乌商品城签订合同,但因为要到外地发展所以要把店面转让,但商品城要收取我们过户手续费8000元,店大的要17000元,这8000元是收到公司里的,也就是白搭的没有回头的费用,之前是200元。请问这个收费合理吗?请老师帮看看 我们的合同有: “乙方如特殊情况需向第三方转让,转租,
母亲把所有的财产想据为已有,最后想把祖上留下来的房子都卖掉换现金,如果儿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母亲把房子卖掉,儿子是不是可以通过法律把房子要回来? 房产证的名字是父亲的,父亲死了,房产证名字没变过。
刚租赁三天的房子,因为突然的调动去到外地,房东限定三日内把房子转租出去就退回三分之一的押金,三日内没有租出去就不退还我的押金。请问我该怎么处理?总觉得是霸王条款。如果我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应该找哪个相关部门帮忙协调呢?
我与房主在十几日前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其母亲不知道此事,楼房是母亲买的,而房产证是上写的是儿子的名字,母亲有没有权利卖掉此房,该房属于贷款房,每月贷款都是其母付,房产证在银行押着,母亲强烈要求我们搬出去,并且不退还我们所交的房租费。我只想知道其母亲有权卖此房吗?其母还警告我们可以法院见面,我该怎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