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今年8月份买了一套2售房屋,产权证已过户,土地证现在公证在我妈妈名下,现卖家的土地证在我这,请问,如以后过户还需要买卖双方到场吗?公证后具备法律效应吗? 等待各位专家的解答啊
男女双方结婚后长期在外打工,一小孩由男方父母抚养照料,男女双方打工回来后先是住在男方父母家,因男方无经济能力,2009年底,男方父母便花钱买了一套房子,但未办房产证,供男女双方居住。因感情不和,现男方提出离婚,问:这套由男方父母买的房子如何分割?男方父母能否收回这套房子?如何举证?
你好!首先感谢对我的帮助。我是这么个情况2009年12月我家装修了新房子,房屋室内的水、电、气安装我们找的是同一个人,我家的电还没有交付使用的时候就有不通电的情况,电工从旁边接了一组线来代替不通电的那一组线,电工说“另外接一组线不会有任何影响”当时考虑到是熟人没有说什么。过了3、4个月的时候客厅里德一组线被
律师:你好,我有这样一个问题想请教你。 男方与女方属于再婚,婚前男方有一住房,房产证上是男方的名。 婚后,房屋拆迁并缴纳1万元费用,费用完全由男方承担,产权证上仍旧只有男方的名。现在,男女双方因感情不合想要离婚,女方有权分割男方的这一房屋吗? 谢谢
我父母原来有一套老房子,后来我母亲去世,现在父亲再婚又重新购置了一套新房子,父亲同意把老房子给我,但后母有一儿子,我想咨询一下,如果办理老房子的更名或者赠予手续,需要有哪些人在场(我已婚),赠予是不是费用更低?另外新房子又属于哪些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