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跨过双黄线与本车相撞后迅速逃逸,没有记下对方车牌号,交警说有可能找不到对方,保险理赔人员说若找不到肇事方,只能赔70%,我方无责任要承担30%的修理费,请问合理吗? 谢谢
2014年4月9日晚10点过一点,我与另外两个同事在山东省莱芜市一街边走(莱芜的交通从来没有人管的,白天摆摊的都摆到路中间了),我和其中一位同事被一辆急速的普桑撞飞,我在被送到医院之前一直处于半昏迷状态,后来听同行的另外一伴同事(未被撞)和一位目击证人说,那辆车当时停了约几秒钟就跑了,他们记下了车牌号,当时
交通肇事逃逸致两人重伤,一周后被受害者家属在修理厂找到该车,经交警比对现场认定是该车。但车主拒不承认是他开的,交警说没办法,现在该怎么办、
驾驶员驾驶货车将路人撞死后驾车逃逸(车辆无超载,无超速,交警部门判定货车全责)(车主并不知情,车主与驾驶员属于雇佣关系,没有签订劳务合同),现驾驶员已被刑拘,请问这种情况商业险是否理赔?目前车辆已被暂扣。
1. 过失致人死亡逃逸怎么判? 2. 过失致人重伤,逃逸致人死亡怎么判? 3. 若逃逸行为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发生,是否形成加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