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11月初提出离职,于是公司要求我上班到11月30号。我在公司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总计2257元,昨天(12月20日)公司经理通知我领工资(公司正常发工资是每个月的8号),结果却只给我57元。他的理由是公司在2010年5月份时候全公司人都去外地培训三天时候签了一个协议,该协议是说从签订协议起一年内如果离职或者被公司辞退都会扣除2000元。还有200元的扣除理由是由于我在十月份的有一天提前3个小时下班结果被经理发现,经过了通报批评,同时10月的工资也给我扣除了50元。现在又扣除我这200元。公司没有给我其他理由。现在我想咨询一下我改如何维护我的应有权利,谢谢!
我已经离职,而且公司也开了离职证明,但是到现在还没有付清我最后一月在职时的工资,我该怎么办?
我于今年10月23以邮件的方式提出了辞职申请,11月23离开公司,12月11到公司拿到了离职证明,但是到现在公司还没有给我结清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并且以我没有交接完工作为由拒绝支付工资,我想问一下我这种情况,如果劳动仲裁的话,我能成功吗,能追回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吗?
有一劳务员工向用工单位提出书面离职申请,且该员工又有急事必须得马上离开,但是得到用工单位的回复是需要一个月后批准后离职,否则将要扣工资还说公司一直是这样规定的,合同也是这样写的。该员工上了大半年了还没有收到入职时签的合同,他又把离职申请表从当班组长那拿了回来。那么这个员工怎样才能拿到完整的工资并可以
我劳动合同到期,但是最后一个月由于我的原因报税时少报一万多美金,致使公司少退一千多美金的税,但是我通过咨询外贸公司,确认这部分钱可以通过另外的方法补回来。但是公司以这个为理由拒绝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提成。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在公司离职了一个半月后,公司一直暂缓我的工资、奖金及报销费用,而且工作的最后一个月没有奖金,公司说这是公司的规定,具体原因是不是我负责的客户出现的经济上的纠纷,公司的想法是等公司把这个客户的问题处理完毕才能发放我的工资,请问公司这样做合法吗?我要怎么样才能拿回我的工资?
因为爱人要做人流,需要照顾,4天没能去上班,可其中4天中的第2天我与管理组长电话说过,说我家里有事,需要请假几天,可我第四天回去上班,公司科长便说组长说话不算,说组长只能批2天,便视我自动离职,我是7月17日离开公司的,我们公司是每月25号拿上个月工资,7月25号公司不发我6月分的工资,既然我六月的工资都拿不到
我是8月2日来公司上班的,已经干了两个多月,但公司只在10月10日发了一个月工资。请问我要离职的话,
我是8月2日来公司上班的,已经干了两个多月,但公司只在10月10日发了一个月工资。请问我要离职的话,按照法律规定工资是不是在走时结清?如果公司不同意,又该怎么办?
刚到公司时公司自行规定不论是实习期还是合同期离职必须提前一个月,否则不发当月工资,且工作不满一年需扣200元生活费,公司23号发放工资,本人工作了一个半月,还未签定劳动合同,10月20号提出离职,公司却以自己的规定为由只发9月份的工资,且每天工作12.75个小时,加班补贴1元钱,请问我该怎么办,该公司主管说有本事搞
我现在离职了,老板不付我最后一个月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都拖欠了好几个月了
我经朋友介绍去那家公司工作了半年,最后公司搬厂,我不想去,又因家里有事,就请假回家了,回家办完事后离搬厂没有几天了,我就打电话给领导说不去了,但是最后一个月的公司一只没有给我,我给老板打电话,他都不接,我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