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是安徽合肥市肥东县的一个偏远的农村,如今新农村建设了,宅基地被征用了,我们家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已经多年没有房子了,如今新农村建设需要自己出钱购买新建设的房屋,没有房子不予补偿,我能理解。有房子的技能得到补偿还可以低价购买,没房子的要高价购买,总觉得不合理,但是有说不出个道道来,还望能够给一条明确的指示!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县人民政府,县土管局,县规划局的有关规定,我村新农村新宅基地建设户必须做到"一户一宅,拆旧建新“ 村里这么做合法吗?有这种规定吗
我家是在农村的。村政府十多年前在我家门前建了一个公厕,却未经过我们周边任何一家人的同意。现在说因为形象太差要改建。但是还是在门口重建,这个真的很让人不能接受。 我想问问律师,我们国家是不是有什么政策,可以让我们依赖的。在住户门前建公厕,这个问题有什么办法可以推翻的?
老家有一处宅基地,200平方左右,以前有房屋三间,由于天气原因,房屋早已倒塌,该目前该村预计未来两年快进入镇规划阶段,有土地使用证,两位老人分别90年09年去世,子女:两男两女,两男中老大07年去世,老大有一个抱养得孩子(无领养手续)和妻子,老二于13年出钱办的两位老人的迁坟(迁到了两男的所在城市)两女分别嫁
律师您好! 问题如下: 我奶奶和爷爷在农村建了老房子,我爷爷已经过世,我奶奶还在。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爷爷的名字。现在我叔叔已经是厦门户口了,而我姑姑和她一家住在我爷爷的房子里,现在老房子经过我父亲和我叔叔的同意已经拆掉重建了新的房屋。但新的房屋的产权证一直没有办,我叔叔认为按农村的习俗,女儿是无权继承
政府征地,征用了部分土地,还有部分没有征用,并在未经过我父母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户口转为城镇户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6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现在村上其他土地已经被征用,并
我想问一下,我们这里上海宝山农村宅基地拆迁,拆迁小组第一次说给我们每人30平方,我们不同意,第二次说给我们每人35平方,我们想了这给的平方怎么能改来改去,我们要求拆迁小组提供相关文件,拆迁小组的人说,可以以后适当时候给你们看复印件,我想问一下我们能不能要求拆迁小组提供相关原件让我们看
老家有两块宅基地,其主人为A和B;A和B是亲兄弟,但是A把宅基地转让给B,期限为10年,但10后,A、B已不在人世,A的爱人、儿子也不在,A的孙子和孙媳仍在,但常年不在这儿居住,早已搬到外地住了。同时,B不在,只有其孙子在世,这时候A的孙子不想要那块宅基地,怎样做才能将A的宅基地让B合法拥有此块宅基地?(注意,宅基地
我们家是安徽合肥市肥东县的一个偏远的农村,如今新农村建设了,宅基地被征用了,我们家在原有的宅基地上已经多年没有房子了,如今新农村建设需要自己出钱购买新建设的房屋,没有房子不予补偿,我能理解。有房子的技能得到补偿还可以低价购买,没房子的要高价购买,总觉得不合理,但是有说不出个道道来,还望能够给一条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