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地的村民依法从村上分得的土地,并按照要求缴纳各种费用,并未拖欠任何费用,现如今正在种地村民的土地确让,当时退地的村民拿着作费的合同把土地要回去了,正在种地的村民怎么样利用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2004年向政府征得一块地用于建房用,是先向某村民家买过来之后再向政府批来的。宽度约13米,共有三家店面的位置。由于当时资金紧张,只建了两家店面的位置,所以现在房子旁边剩下一块空地。然后纠纷就发生在这块空地上面,住在我家房子后面的那位户主现在要强迫我把这块地卖给他修马路,要不然住在我家后面的那个住户
事情发生在10年前,家中不幸,我丈夫因一场事故去世了,家里留下土地和房子,房子盖到中途因资金短缺,就卖给了叔叔,那是有15亩土地 ,当时我带个孩子,地也没有时间去打理,就让叔叔一直帮我管理,让后又过了两年,我就改嫁了,当时也没有去提土地的事,就让我叔叔一直在帮我管理(当时看在亲戚的份上,也而没有向他要钱)
村里把到期以及未到期的土地22.6亩(已经营十几年的果园)非法作弊叫庄给对方,其中还有六亩是自家叫庄时是白地的栽种的刚五年的果树(有合同及证据),也强判给对方了,当初对方以我方把他的果树砍了一百多颗虚假立的案,现在我方起诉对方确权果树是自己的,法院不予立案,请问能否办理此案件?如果能办请联系我
因为以前老一辈遗留下来的土地问题,家父首先就打了招呼,没有回应,继续在有问题的土地建房,家父上门阻止其行为,被用铲子击伤后几分钟昏迷,在这里请求给一个法律判定行为,
请问关于土地纠纷的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出吗?本身是原告主动上法院的,被告是被强迫去法院的,还要出受理费吗?法律是怎么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