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公司的出纳,我公司是通过转账方式支付员工工资的,在8月份给公司发好工资时,发现给员工陈XX的工资4000元,因该人已离职,此前在他离职时已经全部结清了,等于说多给他发了一个月的工资。发现错误后多次和他联系,不愿意退还,想通过诉讼的办法把钱要回来。请问我要起诉的话我应该从哪些事开始,请各位律师
煤矿企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资15000元/月,工资表上只有3500元,以前老板没有钱发工资,从2012年8月份起7个月的工资未发放,现在政府以2000万关闭了该煤矿,现在依然不发工资,如何维权?
1998年我母亲和人做生意,对方拉了货物,然后打了欠条说有钱了就给我母亲,而且把他身份证原件也给我母亲了,但是之后那人再也没有音讯,打电话已经停机,现在这笔钱我们还能追回吗,有1万多。谢谢!
1995年老板打下欠条,此后一直老赖! 最近听人说该老板在攀枝花出现了,如何找他要得到?有没有政府部门能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