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有个房子想租个别人!租金2500押金3000,租给别人做家庭旅馆,租期三年 。如果提前解除合同我要负什么责任?
情况是这样的:甲方出租给乙方一个地址做为乙方公司注册之用,距离合同日期还差2个月,甲方提前解除了合同,原因比较复杂,像这样的情况下,甲方需要承担什么责任呢。合同里并没有规定提前解除合同需要赔偿多少等问题。按法律上来说。需要做出什么赔偿呢?
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前两个月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对甲方有什么影响?
合同中约定任何一方都有权随时提前两个月解除合同,不承担任何责任。这对甲方有什么影响?(甲方是客户,乙方是物流公司)这种条款怎么调整才比较合理? 作为客户的甲方,授予了物流公司随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的话,怎么来通过修改条款来约束物流公司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