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中,中标后,发包人因缓建停止与承包商的合同,承包商临建已经开始但是工程还没正式开始,承包商可以得到哪方面的违约赔偿,并且给下相关详细的法律条款。像我们参与的招标活动花费的各项费用及履约担保金的10%赔付,投标保证金,预期利益,机械租赁费用,人工费,管理费等等是不是应该赔偿我们。 能不能具体说说啊
今年9月我出租一套80多平米的三室一厅房子,租期一年,签订合同时口头约定是3个男生居住。承租人(乙方)交了一个季度的租金、住房保证金。两个半月时,房东突然发现房子被承租人分租给12个女生居住。房东鉴于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触电、火灾、煤气中毒等)和严重扰民问题,提前解除合同,通过承租人让12个女生搬出去了。
我预定了一家饭店,设为婚宴地点,交了500元订金。可是过了一周之后,饭店人员通知我说,由于工作人员的失误,有两家同时在这一天定了这个地方,想让我们退出,但是腊八结婚的人太多,其余的饭店已经不好找。饭店该怎么赔偿我?
我租房子住,当时和房产中介签合同时,由于没带身份证 用的是我朋友身份证,但交钱和合同签字(包括我朋友姓名也是我签的,还注明了我是代表人,留的我电话) 。合同签的一年的 交三押一,住了5个月时,房东提出房子要收回自己住,但当时我朋友一回老家无法提供身份证。房东提出不退押金和赔偿,我该怎么办? 现在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我是乙方,于2008年12月20日于甲方签订了商铺租赁的合同,合同约定商铺年租金为20万一年,合同期三年,即于2008年12月20日到2011年12月1日止,第一年于2008年12月20付租金20万,其余年租金于每年12月1日缴次年的租金,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只写了一句双方不得违约。我于2010年12月1日缴了20万给甲方做2010年12月1日至2011
您好,我家的暖气不热,物业过来敲了地板装,看了是工程刚开始的时候走错了管路,这样的事情,我看了购房合同,房地产商没有赔偿的条款,请问能申请这几天的工作损失么?
这样的行为算不算公司违约?我们该怎么办?我们能不能得到赔偿?
我们于2009年8月应聘到安阳运输有限公司八分公司试用期满后,2009年10月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由于经营不善亏损,公司再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与01年12月20号将车卖掉,然后要调到别的分公司和线路,我们该怎么办?这算不算公司违约,能不能得到我们应得的赔偿? 我们于2009年8月应聘到安阳运输有限公司八分公司试用期满后
我家原本是新盖的平房,占地面积一亩以上,开发商要开发,也签了协议,可没有规定违约赔偿条款。说是2011年10月1日前交房,可现在已将我的房子拆平了就是不盖,看来是不能按期交工了。我自从2010年四月份搬出来租房子住到现在,租金是500元每月。请律师们给我出点对策,我现在是等还是找他们?最后我能争取到那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