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后一年对方不抚养孩子,我们变更了抚养关系,可对方不履行协议
我们协议离婚后一年.孩子归女方抚养.可一年后对方不想带孩子了,扔下孩子不管.我们又自己协议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但现在孩子的母亲现在不履行协议.不给孩子的抚养费,我们自己写的协议受法律保护吗?我能起诉法院能强制执行吗?
我们俩人去年协议离婚,离婚协议当时所签内容:1\孩子归女方,男方负抚养费200/月,但是在每年的年底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如果不履行的话我可以申诉按300/月,但是这样的话每年都要申诉。可现在问题是,今年已经过了日期了,孩子的抚养费至今还没着落,我也申诉了,可是一直没有消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于2008年11月20日在当地法院办理离婚,离婚一年后男方开始不履行法院关于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判决(法院判决: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每月500元,十年,每月15号以前支付),我该怎么办?离婚是因为男方有婚外情,且男方坚决离婚还将我告上法庭,所以离婚给我造成较大伤害,我可以过几年再去法院申请法院执行吗?
我和前夫2006年离婚,当时法院把儿子判给我,要求男方每月支付1500元的生活费给还子,每两个星期可探视还子一次(只限白天),要求我协助。这三年多来,我都一直坚持每两个星期带孩子和他出去玩一天,他也履行了按季度给生活费孩子。但现在,他要求我给他带孩子回家住几天,我拒绝了,他提出如果不让他带孩子回家住,孩子的
丈夫是个没有责任心的人,与我离婚又复婚在,复婚前孩子是我一人抚养,他说过每月支付100元,但是没有支付,现在又有外遇要与我离婚,而我女儿已经快十七岁,他对女儿说了,等她十八岁时叫她贷款读书。而今我们正准备协议离婚,一旦协议离婚后,他真的不负责女儿的教育费,而女儿学习成绩又很好,肯定能考上一所大学,那时
03年结婚,婚后一女,现6岁。年初起诉离婚,对方不到庭,庭上要签字,说如果签字后就没有权利再要房产和抚养费了。不知道是不是理解得不对。请给分析。房产是一处农村自建房。男方从07年底就找不着了,他的亲戚朋友都找过,找不到。 男方不知道现在是死亡,还是流亡。任何消息都没有,当时也没有报警,夫妻感情不和。后女方
我们是协议离婚,离婚后因为房屋产权没有过户,对方一直不给孩子的抚养费,
原因是说他没有钱,可是他又买了新房,组建了新的家庭,就是拿孩子的抚养费就没有钱,请问我是否可以将离婚是给他的旧房子拿了抵押做孩子的抚养费
我与前夫是经法院调解协议离婚已经三年,协议中对方同意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300元每月。但至今为止,对方一分钱也没给过。我与今年三月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到现在还是没有结果。我向法院提供了他的联系电话以及家庭住址。但法院每次都声称找不到人。而他本人确实是住在本市,电话也能联系上,只是避而不见而已。法院说让
我们离婚已经2年了,当时我们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了协议离婚。今年对方提出增加抚养费,我们这儿今年的抚养费每月500左右,我想提高到这标准,可对方要求我年收入的百分之30,这合理吗???我咋处理比较合适??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