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5年10月由我丈夫的父母出钱给我们买了一套房子,房证是我丈夫的名字。2006年3月份我们领的结婚证,从结婚到现在我们一直居住这个房子,现在女儿已经四岁了,现在我们夫妻两人如果离婚,请问我能分到这套房子的多少呢?是把它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与恋人恋爱期间本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置一处二手房,房产为本人与本人父母共有,换贷义务由本人一人承担,还贷时间可能一直会持续到婚后。请问结婚后(领取结婚证),该婚前的房产是否会算做夫妻共有财产。
我母亲有一套房产最近将要拆迁,房开商有两种赔偿方式,1.按平方赔偿货币,我去别处购买房产。2.赔偿同等面积住房,超出面积现金购买。我现在已婚,我想知道将来新的房产如果购买我的名字,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妻子占有该套房产的几成多有权,我母亲是否也有所有权。两种赔偿方式是否会造成所有权的变化
我朋友是军人,他结婚前自己花60万买了套房,但是还有20万贷款没有付完就结婚了,婚后两个人一起在还贷款,他想知道这个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要是离婚了房子能属于他的婚前财产吗?房子假如增值到一佰二十万,那么增值的几十万怎么办?
于10年2月份,男方按揭购买商品房(在建商品房),男女(未婚)双方协商后决定把女方的名字一并写在房产证上,因种种原因,在办买房合同的时候女方的名字没写进去,之后男女双方就此房产补签了一份协议,协议中注明男女双方各占有50%产权,但协议只有双方签字和手印,没有公证过。现在男方母亲要求把房产名字改成她的,只写
我们在儿子婚前贷款购买了一房产,买房子是儿子的名字,贷款也是儿子的名字,但实际首付款是我们出的,还贷也是我们,儿子结婚后房贷还是继续由我们承担,那么这房产和未来的媳妇有关系吗?儿子不想做婚前财产公正,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我父亲于2006年买了一处二手房,当时房主是以房抵债得到的房产,法院当时判给他的,当时因为他的资金不足,分了一小部分房产给了我的父亲,签了一个买卖合同,比较粗糙,当时并没有办理过户手续,2008年时房主与其他人因为此房产问题产生纠纷,房产被冻结,现在无法办理过户,房主现在以防止房产流失问题要收回房子,现在父
我和丈夫是在2006年3月份结的婚,结婚时由男方出资买了一套楼房,房产证是我丈夫的名字,现在我们共同生活了四年,已经有了女儿,上个月我又买了一套房子,这次买房全部由我出资,包括我借了我妈妈的一部分钱,我丈夫一分钱也没出。在办理房产证时因购房合同是我的名字,我要办的我名字,我丈夫又在交契税时把他的名字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