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是2009年8月17日剖宫产生一女孩儿,公司要求孩子出了满月后递交生育报销的相关资料。我在孩子出满月后的第二天将相关材料递交至公司。可是,截止至2010年12月24日我的生育津贴仍然没有报账,为此多次与公司联系可是依旧没有下文。我已经于2010年10月1日离职了,公司会不会拖欠津贴不给我报销呢? 希望您能帮帮我!谢谢!
有生育保险的育龄女性在没有计生证的情况下生了小孩能否享受生育保险中的生育津贴?
女方是南方人才的集体户口,户口在越秀区 因为房子门牌没有落实,户口一直不能迁出 刚怀孕的时候去集体户口所在居委,居委给了计生申请表给我们去找相关单位盖章 但南方人才答复是户口不迁出不给在申请表上盖章,打电话咨询居委居委说一定要南方人才盖章证明才可以发证 女方单位是交了生育保险的 现在计生证没有,孩子
我系甘肃省民勤县人,我老婆是 农村户口,我与2001年6月迁至巴彦浩特镇,现有一女孩,已经6周岁,我与女儿落户巴彦浩特镇,按照我这种情况还能生育二胎?
我系甘肃省民勤县人,与2001年6月迁至阿拉善左旗巴彦浩特镇,我妻子系甘肃省民勤县人,农业户,我已有6周岁的女儿,我与女儿落户巴彦浩特镇,城镇户口,我是干个体的,按照我这种情况还能生育二胎?
问个问题,如果由于单位员工在怀孕期间,企业由于自身企业原因导致没有在正常时间及时交保险,导致女员工怀孕生孩子期间,所应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受一些损失,这个损失是不是应该找企业来赔。(女员工还在企业,还在职,应该在怀孕期间享受的待遇)
1.我是2008年加入该公司的,打算2011年1月10日我自己辞职离开现在公司. 2.公司合同写明,"做满一年(1月1号到12月31号)就会给职员发一个月的生活补助金"(实际就是年底双薪的那一个月奖金,去年的工资条写为奖金) 3.合同还写明:"生活补助金是农历春节前发"(但没规定前几天发), 4."在生活补助金发放前提前离职的人员不享
我想问下,我们没有结婚征就结婚,现在女方带着俩月的孩子在娘家住者不回来,想要离婚,孩子的抚养权能给我么,在没有离婚的情况下女方带着孩子在她家住着不回来,我不提供任何物品算是犯罪不。 女方不想过了要离婚,我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我们离婚我能否拿到孩子的抚养权?
我外嫁四年,但我的户口仍留村里,我的农村医疗保险也是在村里买的,查环也是回村里的。现在村里征收土地分红,并没有我的份额。我想咨询一下依照规定我是否能拿到分红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