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年前女方已婚和当事人未婚,现在女方反说强奸。我们该怎么办
案件由一名同村女性卧病在床,言词叨叨说2014年6月17号大概晚上9点半,说当事人在女方家里,当事 人对她实施强奸,当事人可以证明当晚9点半正在自己家中于客人喝茶,有证人证明。于是2014年7月17 号女方家属上门谎称派出所民警找当事人带到派出所进行审讯,在审讯过程中当事也承认了45年前,是 跟女方发生了关系。
14年前本人还在读书的时候别人强奸了,当时本人不敢说,强奸人就是本人的邻居,他当时也结婚,现在还威胁本人和他发生四次性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