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两人共有一百亩的林地,1988年哥哥把杂树砍了,全部种上了杉树,到现在杉树已成林,哥哥正准备砍了卖钱,这时哥哥说不分树给弟弟,只分三分之一的土地,原因是弟弟没有参与种树。但是哥哥早几年已经承诺给弟弟三分之一的林地和林木,他俩已经各自持有一本林权证。请问弟弟有权享有这三分之一的杉木吗?
哥哥种杉树时,兄弟还没分家,弟弟还没有结婚,家里面由哥哥当家做主。林权证是09年办理的,林权证上这一百亩的林地有三分之一已经划分给了弟弟,那这三分之一的杉木是不是也相应的归弟弟所有,虽然弟弟当年没有参与种树。
我与同村的一名杨姓村民因林地权属发生纠纷多年,至今没办法解决,详情如下,比较复杂,麻烦大家看看帮我分析分析! 1982年田土与山林下户时,我村将一处叫临潭的山林分给我家,并将此处山林北面的一块地分给我家做自留地。1991年国家修建公路时占用了我家的这块自留地和一小部分林地。1999年我在乡国土所办理手续,将临潭
如果83年所办的山林权证,牵连到纠纷山问题,这个证可否作为权属依据?
我想问:如果83年所办的山林权证,牵连到纠纷山问题,这个证可否作为权属依据?
我爷爷去世后留下六亩多的林地,林地证的名字是我爷爷的名字,但是被其中的两个儿子私自出租给个人,并签有协议,二儿子是我爸爸,在他不知情的状况下,也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租给了别人,请问我们想向法院提起诉讼终止合同可以吗.我们现在所拥有的证据1.由法院赡养老人的判决书。2赡养老人的调解书。3村委会的证明和林权证
我们村上和林场722亩地,多年来的纠纷始终没有解决,1993年和林场签下换段协议,没有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村委会私自签订协议,现在我村以向当地人民法院当地起诉,想要回此林地。
我有1984年的湖北省咸丰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山林、土地使用证一份。上面记载户主是我母亲,全家人口共四人,分别是我母亲、我祖父、我妹妹、我(我父亲70年代参加工作,土地下户时为城镇户口)。后在80年代末,我母亲及我两兄妹转为县城的城镇户口,我祖父一人在农村生活。在1999年,我祖父及我母亲相继去世。期间林地由他人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