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有一块土地挨着河,(这条河是67年挖我村的土地形成的)河坡上被水利局的给承包出去了,种植上树了,树苗离我家的地很近,就在河坡上,我想问河坡是属于哪的啊,水利局有权给承包出去吗,以后树长大了也会影响我家土地的农作物的产量,(采光权什么的等等)我们能不能不让他们种呢,我们该怎么办,谢谢大家!
魏老师您说“河坡属于水利局的,你可以相邻关系要求赔偿。”
相邻权的问题,但因为这个河堤如果是国家的,不是普通的民事主体,能适用民事上的相邻权来解决吗。因为影响到农地,要求国家补偿能否得到支持呢?
我们乡有一段溪流,被政府承包给私人养鱼,不准别人钓鱼。抓到钓鱼者除没收鱼和鱼具,还要进行10倍以上的罚款。请问这种做法对吗?政府是否有权对自然河流域出租给私人养殖,这样做合法吗? 溪流中本来就有鱼种,以前经常有人在这一带捕鱼
我们是再婚家庭,在婚前老公在农村盖的房子(老公是农业户口),这次因和朋友做生意欠下货款,那个合伙人携款逃跑了,我老公是连带责任欠款所以就把农村的房子先抵押上了,我有权利干涉吗?再婚的时候老公带有一个儿子,我带有一个女儿,将来我女儿可以继承他农村的房子吗 ?
律师你好! 我在朋友那里准备承包水利工程,我属于二包,为了减少承包工程的风险,我想采取让大包先给钱,如果是这样,我们应该签写什么样的保险合同,让双方信用。(我有工作,在油田上班) 还有就是,在我顾用的力工,如果出现意外伤亡,应该是大包承担还是我承担责任。请给予明确的指示。谢谢
我外公外婆已去世,而且户口本已经没有其它人员了,我妈跟我姨妈已出嫁到外村,现我妈跟我姨妈是否有权继承耕地承包和土地承包使用权?
我是河北省张家口市赤城县样田乡石灰窑村村民,1998年二轮承包时从村委会承包土地8亩,承包期为30年,2006年因夫妻投靠将户口迁出石灰窑村,迁入宣化区庞家堡镇,并转为非农业,在庞家堡镇无工作,无低保,无经济来源,生活困难,问石灰窑村委会有没有权收回土地经营权。
我村民小组共有近五十户人家二百六十多人口,村委会联合滩有责任田的十几户人家(占人口不足三分之一),将自己的责任田租赁给开发商,搞新农村建设,所得地补,归责任田户主所有,这样合法吗?村委会这样支持,应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村民去世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村委会可有权转包给他人?该村委会收回去世村民的土地后,又转给其他村民承包,但要收取200元钱该做法是否合法?
老板将工地承包给另一方,另一方的工人在休息时间自主上班做事,其间,被电击身亡,老板要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若承包方有资质,发包方就无责任了吗? 若无资质发包方要负怎样的连带责任?
父母死亡,哥哥遇害,宅基地和承包耕地村民组有权收回吗? 补充:女儿已出嫁,还有继承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