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两人在未获得许可的情况下,共同在家生产销售饲料。被查获时找到账本,通过账本得知历年销售额总共达20万元。 现公安机关以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提起诉讼。 根据刑法第140条销售金额在20万到50万的,判2年到7年并处50%到200%的罚金。 我的问题是:像这种情况,假如按50%处罚度,是否夫妻二人各要罚款50%即各罚10万元,一共罚20万元? 还是两个人合起来罚10万元?
其实不是生产销售,只是一个货运出租司机,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帮客户拉货。现在已经被成华区公安局拘留,罪名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请问现在我们该怎么办?
我公司在去年注册的一分公司销售出一对手表价格为398元,客户购买已超过1年,现在手表出现问题,客户找表店维修后认为是一次性表芯与当初宣传的进口机芯不符,因此起诉,起诉的对象有2个,一个是原分公司的法人,一个是当时专柜所在的商场,起诉的罪名是欺诈和伪劣商品生产销售罪。我单位的这个分公司去年已经注销,法人为
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叶)提供房屋、场地储藏,应该如何判处罚金?
夫妻一方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烟叶)提供房屋、场地储藏(共犯),应该如何判处罚金?对夫妻房产、财产有何影响?
当事人是在福建省漳州市漳浦县古雷镇一个空心砖加工厂打工,生产空心砖的工作做了一段时间,是生产一块砖多少钱给的劳务费,生产空心砖价值在两万左右,当事人就不做了,帮老板在老家找了两个工人,然后当事人买了一辆三轮车送货,送一趟货给多少钱的运费,做送货的时候送货价值也是在两万左右,后来又买了一辆三轮车,都租
晚上去化妆品店买了两件美容工具,一个是洗脸用的洗脸刷,一个是修眉毛用的修眉刀,买回家后仔细观察,发现这两个商品都没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这样的商品可以去向工商局投诉吗?
在淘宝购买了两款软件,这两款软件是炒外汇用的,两款软件一共花了2898元,试用了两天左右,两天都在亏钱,之后联系卖家,要求卖家提供这两款软件的交易过程,要求卖家出示真实帐号和只读密码或模拟帐号作为测试,卖家当时给了一个,名为CCA英国平台帐号、只读密码和服务器我,我当时用自己投资平台进入查询了一下,觉得有
我是马培德公司,我们公司与家乐福有合作,给家乐福供货,其中有款笔生产日期是后贴的,是在新消费法以前就生产的产品,在今年6月份有顾客买到了这款笔,要求赔偿,请问这种要求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