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法律问题。我曾在一家私营企业打工后来受了工伤,把腿砸折了,到现在已经6年了还没好也取不了钢板《还在治疗中》,也做不了鉴定。我想问您一下在这6年中公司能不能赔偿我误工费,营养费,和医药费?请问法律上有规定吗?谢谢您。 法律上有依据么?像我这种情况具体能得到多上赔偿?
我在一家工厂上班 ,不小心给伤到了手,两个手指错位,一个有些骨折,但是都接上了,这个也不知道能凭上等级不能?我想咨询的要是凭不上等级,能得到别的什么补偿吗?单位里给报了工伤,治疗是单位出的钱,我想等康复了就不想在这个厂里工作了,所以想咨询一下。希望能得到回复
前段时间,我与一伙伴一起给一户主装修房间,贴瓷砖。该工程是我伙伴包的(包工不包料,预计近2000元工作量),我伙伴叫我与他一起去做的,可是施工过程中,我的左手腕受伤,断了肌腱、神经、血管,经治疗,现已经基本痊愈,共用去医药费8000元,休息了3个月。可是房主不愿意赔偿医药费,请问按法律程序,房主至少该赔偿多
我爸在天津工作,外派到合肥工作,在合肥摔了,由于病情比较重,就在合肥医院治疗了,现在大夫说术后需要康复,公司说康复费工伤部门不出,所以不想让康复了。天津医保中心说我爸已经工伤备案了,但是由于没出院,开不了诊断证明,工伤认定还没做,我想让我爸在医院康复一段时间,该怎么做呢 诊断为脊髓损伤伴全瘫,康复可
我妹夫今年7月到湖南省张家界铁路上打工挖随道出了事故,此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两人重伤、一人轻伤。其中我妹夫为重伤:双腿下端胫腓骨粉碎性骨折、腰椎压缩性骨折、右肩骨折。已住院5个月仍不能行走,工程方催促出院,也不说出诚恳的解决办法。我们是一个靠打工为生的农民,不懂法律,不知如何找他们解决,赔偿多少才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