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3月承包张某鱼塘约40亩(实际面积不到30亩),当时签有承包合同,年租金8000元,但合同上签约的时间是2010年元月至12月,当时口头约定如不加高堤坝续约不加租金,12月15号张某提出要加租金,我就不想再承包了就着手买鱼,要卖鱼就要把鱼塘的水放干,但张某却说一滴水也不能放,如果我不放水我的底层鱼又捞不上来,眼看我的承包时间就要到期了,我辛苦一年的鱼不能打了水漂啊,我想请问各位好心的律师如果我不经张某同意放了水能行吗,我打官司能赢吗?请各位好心人一定帮忙出出主意,谢谢!
村民小组调整责任田计漏人口数,分小一份(约0.7亩)了;村民94年承包了村民小组中的荒、滩田地自费开发成鱼塘(另有合同)村民不付鱼塘承包款(每年1000元),拟作抵!合法吗?
我村八队部分群众认为村委会九九年二轮土地承包时误把28.5亩机动地填在另一部分群众的土地承包经营证书上了。另一方以有土地承包证书为由坚持维护合同。不同意调解。从2004年开始寻求解决,多次经法院审理,仲裁机构仲裁,最后法院认为不是法院受理范围,应由行政主管部门解决,不是有土地纠纷仲裁机构仲裁。请问谁有权利和
我有一个工程,包给一个熟人,讲定清包,按清单价的18%付款,可到工程结束,他以赔钱为由,非要清单价的23%。有口头合同,没有书面合同,我该怎么办?
甲方和乙方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如下:甲方有土地30亩,协议愿意把土地承包给乙方种,公家的一切提留、水费和义务工全部有乙方来承担,每亩土地承包费550元,共计16500元,承包期为20年,承包费一次付清,此协议双方自行遵守。如果有一方反悔,罚款50000元。现请教以下问题: 1.此合同是否有效?今年已经10年了。 2.
甲方(转包方)和乙方(承包方)于2000年11月签定了土地承包合同,内容如下:甲方共有土地30亩,协议愿意把土地承包给乙方种,公家的一切提留、水费、外工、全部由乙方承担,每亩地承包费550元,共计承包费16500元,承包期为20年,承包费一次付清,此协议双方自行遵守。如果有一方反悔,罚款50000元。 后面是双方的签字和
证据目录(原告提供) 序号 证据名称 来源 证明对象 第一组证据 (共2份) 1、2002年1月1日《水产资源承包经营合同》 2、2010年3月11日《证明》 1由原告提供 2由某区养殖场农业管理处出具 证明原告拥有本案争议涉及鱼塘的承包经营权 第二组证据 (共4份) 1、2005年4月2日《协议》 2、2006年3月13日《合同》 3
我父亲1994年得到5人的农村承包权,后把土地分借给他人代种,现在我父亲以去世、农村土地要求确权、有一户种了我家2个人土地的不还给我了、他说我父母当时口头说是退给他的。为此我找过村干部、和镇政府相关领导,还是无法解决,最无法容忍的是我在镇政府档案上看到我家的土地权在2005年以经被村干部篡改了、并交到镇政府入
我家与邻居家合伙承包9亩果林,今年8月,在对方多次催促下,我家将属于我们的4亩半地以1.5万元的价格卖与对方,半月后,得知旅游局将开发此地域,可得6万元补偿款。后来得知,他家女儿在财政局农业口工作,已提前得知将要开发的信息,请问这种情况是否属于不当得利,我们是否有权索回属于我们的补偿款?
我们与山主签订了一个承包花岗岩山开采合同。承包经营权是一次性买断,款已全部付清,共24万元。但后经专家鉴定此山无开采价值。请问我们能否向山主要回一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