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经营,由政府提供土地,企业进行房产建设并经营,污水处理费收入财政按污水处理量按期拨入企业,若干年后(与政府签25年协议),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无偿还给政府,对该种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的厂房,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纳房产税。
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经营,由政府提供土地,企业进行房产建设并经营,污水处理费收入财政按污水处理量按期拨入企业,若干年后(与政府签25年协议),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无偿还给政府,对该种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的厂房,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纳房产税。
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经营,由政府提供土地,企业进行房产建设并经营,污水处理费收入财政按污水处理量按期拨入企业,若干年后(与政府签25年协议),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无偿还给政府,对该种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的厂房,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纳房产税。
污水处理厂采用BOT模式经营,由政府提供土地,企业进行房产建设并经营,污水处理费收入财政按污水处理量按期拨入企业,若干年后(与政府签25年协议),土地和地上附着物无偿还给政府,对该种土地使用权的情况,污水处理厂是否为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建的厂房,污水处理厂是否要纳房产税。
我们家的房证是我爸的名字,土地证是爷爷与爷爷各三间,当时八几年口头协议是我叔叔4间,我爸3间,叔叔的房子我们三家共同拿钱盖,两个儿子谁与老人一起住,老人的三间就给谁,2010年补签分家协议,所有子女和老人都签字,并有见证人,现在问题是2012年奶奶去世,爷爷想重新找老伴,就想要回这个房子,想问一下,怎么处理
我们本来是有老房子,不过要拆做院子,可是后来我们没有拆还是住着人,村委知道也没有来说,都已经六七年了??是不是可以再次办理房产证??是不是属于我们家??现在是不是受到法律保护?
女方和男方为二婚,男方户口迁至女方所在地,婚后女方造新房,乙未拿出一分钱并婚前隐瞒其有病,女方打算离婚。刚巧碰到土地征用,双方未离婚,按征用政策每人会有80个平方的回迁房拿,土地征用之后双方协议离婚。现政府分配房子说没有80个平方的房子,最小90平方的,要求女方签字卖给男方10个平方,女方不签字等于弃权,由
我于2001年再婚,婚后一年多与丈夫一起买了房,当时我将现金六万分几次交给丈夫,由他一起转账给房产公司。房款一共是30 多万。转账单上是他的名字。后来房子拿到后装修和买家电也是我拿的钱,但是开发票的抬头是写他的名字,这是他要求的,当时我也没有在意。因房产证上写的是我俩和各自一个孩子的名字。现在我俩感情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