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尔滨机务段一名机车调度员,段规定一昼夜出、退勤不足40班次,不给配四班,所以我是干24.5小时休47.5小时,三班制,每月10-11个班,月劳动时间246小时左、右。说我们工作量不足。 每班规定7-7.5小时间歇时间,又无法找出合理的方案,晚上无法调间歇时间,让我们“白天调间歇时间”,在职场和衣坐着睡,随时出、退
我在一家企业已经工作整整七年,现因企业因不详原因准备停业,准备裁员。 想请问专家,本人我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下月底到期,如果在合同到期后被辞,是否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是否可以要求企业进行赔偿?企业如有违法,请问是哪方面的条款?
辽宁省有无关于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劳动报酬是否须额外支付赔偿金的规定?
辽宁省有无关于用人单位逾期支付劳动报酬是否须额外支付赔偿金的规定?是在哪个规定中说明?
我是阜新发电厂锅炉制粉班退休工人,文件规定我们是特殊工种(在水利电力系统规定得36个特殊工种之内),工作性质是噪声,劳动条件一栏写噪声超过分贝115分贝,劳动强度大。 但是劳资部门说我们只是特殊工种,不享受特殊工种工龄补偿,理由是我们不属于有毒有害,请问:噪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90分贝算不算有害,应不应该享受
劳动法条四十二条条五款的规定对新成立不足十年的企业,是否有效?
《劳动法》中第四十二条:有下例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五款规定的: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请问律师:此条款对于新成立不足十年的企业是否有效? 比如说:自从成立企业时,某男职工就被招入,并签订了合同。后来又签订了第二次合同。当第二次合同期满时,企业让
员工因为与上级领导言语不和打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后公司辞退该员工,公司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
员工因为与上级领导言语不和打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事后公司辞退该员工,公司做法是否符合劳动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