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的哥哥打算把5亩土地流转给开沙场,这5亩地中有我已经去世的爷爷的一份,有我健在的奶奶的一份。当时在分家的时候没有明确这两份土地的处置权归谁。现在问题来了,我大爷平时使用这两份土地种粮食,我爸爸在城市工作,早就没有了自己的土地。现在我大爷要处理这五亩土地,我父亲应该也有收益权吧?有何法律根据呢?
2009年,我叔叔将口粮地按村委会的要求流转给了村委会,其中有我爷爷的地,我爷爷98年去世了,但当时土地的承包合同是30年,流转后还有18年未到期,村委会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补偿(逐年给),而我叔叔没有通知我父母就占为己有了,这合法吗?我父母也尽赡养义务了.我父母能否追讨补偿款?(我父亲是非农户,我母亲是农户)
三年前我将使用权属于我家的自留地转让给非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外边农户长期耕种,所签的(土地转让契约)只经生产队和村委会签字盖章认可并没有报乡政府备案和审批。问:这个民事行为合法吗?所签的《契约》是否有效?因现在这块地的价值已增长了我想单方终止原来所签的《契约》退还所收的转让费,把转让地收回再转让给愿意出
我朋友的承包田,承包期30年现在已过10年,2008年一企业将土地征用,每年付给占地费但未使用,现在我朋友仍在耕种,今年10月该企业改变所有制,被新的法人承包,现企业想占用该耕地,我朋友该怎么办?那位律师或朋友帮帮忙,谢谢!
本人家住安徽省芜湖市南陵县。现在本县在搞城市扩建开发,扩建开发就涉及到农田征收用地的补偿问题。 我就不明白!我们这里每亩良田的补偿金额只有1.7900万元!1.7900万元一母就把我们的良田永久的强行收走了!我们农民以后还沦为乞丐才怪!!! 我就不明白!!!他们能出1.7900万元收走我们的良田那我可不可以出1.8000
95年我办了个砖厂,和组上签订的用地合同今年11月底到期。由于其它原因,组长现在不和我续签了,我就和每户村民签订了用地合同,并且得到村上和乡里土地组的同意。请问我和每户村民签订的用地合同有效吗?
事情有点复杂:我们队上土地搞征收,别人搞步行街,但是因为有些人不同意啊,然后其他等一些原因,那个步行街是不合法的,上头下来人停封也搞了,队上的人阻止也别他们请打手弄开了,现在时间过了3年了,队上人有的占到便宜帮他们,有的没时间去阻止,也有的怕去阻止了,他们的步行街都盖完了,现在已经开始营业了。 我
您好,我是宁德蕉城的一名农民,今年62岁。最近,有人要购买我故去的父亲手上有一块地,估计有5分左右,用于建房自住。其他生产队出面干涉说,这块地他们队也有份。因为是30多年前的地,我父亲健在时一直在开荒耕作,但是我父亲现已不在世。请问,我应该这么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