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与B系夫妻关系。2012年3月15日,夫A向C某借款50万元,并向C某打借条,主要内容为:今借到C某人民币50万元整,利息5%, 2012年5月14日前归还,借条还约定诉讼费和律师费由A承担,借款人夫A。期满后C某向夫A催要该款3次,夫A一直未还,后干脆更换手机号码,致使C某无法联系到夫A。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2012年7月15日C某以夫A与妻B为共同被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共同偿还50万元借款及利息。开庭审理时,妻B到庭述称自己对夫A向C某借款根本不知情,也未用于共同生活,也有该借款银行去问单,该借款不应当由自己来还,不应该作为夫妻共同债务。C某亦没有证据证明该借款用于两被告共同生活。问:妻B承担借条债务吗?如果不承担C某向法院活封妻B共同财产合法吗?
妻子以好心帮助他人,妻子向甲写借条,款打到乙的账户上,乙向妻子写借条。而乙又无法还清这笔债,我们也无法还清这笔债。甲就向法院起诉,抵押我的房屋,而我的房屋又是搞的按揭,并且又用房屋合同贷了款的,请问:法院能否强制执行抵押我的房屋?
丈夫谎称在外工作,其实一直不务正业,在外欠了大笔债务。妻子和家人毫不知情。现已离家出走,如果债主上门,其妻子是否需要承担这笔债务? 急! 具体什么债务不清楚,之前说是投资外汇、股票,公司平台除了问题,账户无法打开
丈夫找人假冒妻子女儿签字抵押房产借高利贷 妻子是否需要共同承担债务
有2套房子:第一套是产权,产权人是丈夫 妻子 女儿。第二套是使用权,妻子一个人的名字。 丈夫到处借高利贷约120万,瞒着妻子偷取了户口簿以及房票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找人假冒妻子和女儿去抵押借款。直到高利贷找上门才事发曝光。事发后,妻子凑了30万给其还贷,结果其交代还有巨额未还清,妻子心冷遂与其于8月初离婚。
丈夫在外面给别人打了借条,现在下落不明,借款人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妻子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男方于2009年在外面向别人借了钱,并打了借条,现在由于无力偿还出走了,借款人就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而妻子对借钱之事并不知情,也没用于共同生活,但却苦于没有证据来证明,怎么办? 我的工资足以满足日常开销,名下也没有任何财产和存款,这些能否证明未用于共同生活呢?
我老公在外面借钱现在已经有10多W了,具体用在哪家里也不知道,高利贷找上门才知道,请问我需要跟他承担责任么?现在家里找不到他,我想离婚,离婚后还需要替他还钱吗?
丈夫办信用卡并透支,欠款之后妻子才得知,得知并办理了离婚,现在信用社来找妻子,原来丈夫是利用妻子名义办理的信用卡,妻子需要承担那些债务吗? 注: 1.债务发生在婚前,但是妻子并不知情,知情后即刻办理了离婚。 2.离婚协议书上已注明男方自己承担一切事情的后果。 3.丈夫利用妻子名义办理的信用卡,这件事妻子直
丈夫自己借的钱并且借据只有丈夫的签名,妻子不知情,这样也算是共同债务吗?如果妻子这边不想承担这笔债务
丈夫自己借的钱并且借据只有丈夫的签名,妻子不知情,这样也算是共同债务吗?如果妻子这边不想承担这笔债务,该怎么办?
丈夫在外面给别人打了借条,现在下落不明,借款人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妻子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丈夫在外面给别人打了借条,现在下落不明,借款人以夫妻共同债务的名义起诉妻子,妻子是否要承担责任呢? 我有证据能证明借款人有意隐瞒向我隐瞒这笔借款长达一年多。这样,我需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吗?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丈夫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债务,妻子是否要共同承担偿还?
夫妻关系存在期间,丈夫A在妻子B不知情的情况下,欠下债务。丈夫A的朋友C是房地产商,房地产商C要丈夫A帮忙筹钱,丈夫A就向债务人D写了借条借了钱,因为债务人D与房地产商C不认识,而丈夫A为了帮忙,就给债务人D写了欠条(房地产商C给丈夫A写了欠条,欠条上写明了是向债务人D借的钱),现在房地产商C公司破产,债务人D向法
朋友的丈夫在外借高利贷等吃喝嫖赌,钱很多债务,其中有一部分还有妻子的签名,但是妻子却一分钱都没有花到,妻子家人怀疑妻子是被迫签字,现在丈夫无力还款,而且不想还款,就是想让岳父岳母家里承担一部分甚至是更多,近期妻子外出躲债,丈夫带回已怀孕的情人,其岳父岳母愤怒至极,现在一点都不想为其还债,请问有什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