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为了钱,利用我对她的感情,骗我为她买金银首饰和现金。 骗到手后就把联系方式都把我拉黑了,让我找不到她。 在最后给我回信息的时候,她亲口承认是有目的故意骗我的钱和物质的。 不知道能不能把那些信息做证据追讨我的损失。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 我有一朋友(女孩) 2010年大学刚毕业,在网上认识一个男的,后来就恋爱了,此男的手段极其卑劣;利用女孩子的善良,不懂事,编造出一系列的谎言骗取这个女孩; 在他们的交往中,男孩其实就是个社会混混,一无所有,他父母就当没有这个孩子,什么都不管,我朋友跟他交往,并不知道这些;刚开始 这
我被人以假装谈恋爱的方式诈骗了5万多元钱(双方联系了大半年,但实际相处天数仅一个月不到),目前对方已注销手机号等所有联系方式,但我有对方的身份证号码,请问: 1、由于对方是外地人(湖北),目前下落不明(可能在深圳),如果我要起诉对方,是一定要在被告住所地湖北起诉,还是可以在上海直接起诉? 2、被诈骗的5
您好。 我跟我女朋友认识一年,交往几个月。在一起不过10天! 她从我这里拿走了6700人民币。然后才分开三天就打电话说要分手。 理由是说她家里人不喜欢我, 当时我也答应了,直到有一天,她家人打电话打到我手机上,我跟她家人通过电话之后我才发现她家里人根本就不知道我是她男朋友。 她从没跟家里人说过这样的
她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破坏多个家庭、都没有任何证据指正、可不可以用发传单方式告诫天下人
她利用感情骗取钱财、破坏多个家庭、都没有任何证据指正、可不可以用发传单方式告诫天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