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人今年6月底生的小孩,休完产假后,由于身体恢复的不是很好,无法上班,医生建议继续休养,直到身体恢复,所以现在一直在休病假,在家休养。
今天我们公司说,如果这样休息下去的话,将不发休病假期间的工资,并且不给上所有的保险。请问公司这样的做法有依据吗?是否合法?
这个期间的工资应该怎么发放?保险怎么缴纳?
各位律师:好! 我怀孕一个多月,先兆流产请整月病假2个月。 关于病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公司领导是这样说的:按成都市最低工资标准650来计算,再扣除社保(约400左右)。 我现在月工资2500,但公司以最低工资标准来扣款,这种方式合法吗?应该是如何计算的?
我因足部骨折分三次向单位请假70天(2010.7.22--9.30),但在八月、九月份时工资只有平常的三分之一(约800元左右),且中秋节的慰问金也没有我的。不知单位这样做是否合理合法? 本人系农业银行一线职工;本县最低工资标准为460元
我在南京工作,签的合同是第三方的,公司是上海的某外企公司。我的工资构成包括底薪2000元+400元报表奖+奖金。合同和派遣协议书没有明确注明病假期间工资要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合同虽然写执行所在政府每年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但派遣协议书写的月基本工资是2000元/月,且注明不按照合同上约定的工资标准执行。我想请
我在一家四星级酒店里上班,已经有2-3年啦,因为当初没有打算会呆这么长时间所以只和单位签了合同,但是没有买保险。我想问的是:我休产假期间的这3个月,是国家给予的假,就算没有买保险单位也应该发这3个月的工资给我是吗?
我在我们单位合同是5年。09年8月上的保险签的合同,现在因有病需要请假可能得休息3—6个月,可单位规定每个月不上满10天班就让自己交520元的保险合理么?工资该发放么发放多少?
本人于2010年五月因公伤住院治疗,现已认定为公伤,我工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约为3100,但从今年二月起,我的工资已经与公司约定为3400保底(我们是计件工资+加底薪的工资模式),也就是说超过3400的月份,按实际工资发放,不足3400的月份,按3400发放。并已经发放3个月,但我停工留薪期间,公司却只发给我每月1960的工资,
我是08年8月10受的工伤。腰椎粉碎性压缩性骨折和左手开放性骨折到今年8月10强行结案。伤残等级为8级,我现在身上的伤还没有完全好钢板还在,现在在办理旧伤复发.在受伤之后起。公司每个月只给我900元工资,扣压400元。我进入店铺之前口头说明工资是1300包吃包住。受伤之后老板不参认这个事实。现在只说我是900一个,。其间我
我是一名来沪的打工者,是08年10月份到上海工作的,从我工作到现在公司只帮我办了一张综合保险卡,但从来没有交过一分钱,而且从我一天始来上班就一直会拖欠工资,直到今年,已经12月份了,但是7月份的工资也没发,请问这个问题应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