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属于三峡移民浸泡区,拆迁安置涉及到1处房产在我爷爷名下,但我爷爷已经过世暂由我伯伯居住,政府移民安置的人员对该处房产做出的赔付只是一套60多平米的房子,而住房原套内面积为130多个平米,政府也不按照遗产处理,而我爷爷有5个子女是否赔付应按遗产分别赔付,政府的做法是否符合规定?
我父亲原单位有一套公房,由于三峡移民搬迁,当地政府将单位上的原公房还建一套我父亲名下的房产,补一部分差价,当时我将这个机会卖给了另外一个人,签了一个协议,是签的我的名字,我想问:这协议有效吗?另外听政府部门说移民安置房不许买卖,我还能为我父亲要回这房产吗?应该怎样操作?
我母亲是09能月份去世的,她去世了只领了半年的移民生活安置肥,是分批发的,每个月材0元,我问秭归县茅坪镇移民站,给我的回答是,增加人口不算,减人的就没有了,我想国家不会发这样的政策,请帮我查查.
我参加工作,户口迁出村外,但只在村里有一栋房屋,现因电站移民拆迁,电站指挥部因我有工作,户口不在本村为由,不给我分地,是否合理?我是否有资格参加村里的分地?
在移民搬迁前外公去世了,留下一套160平方米的门面住房,5子女都不在外公户头下.在移民搬迁过程中,小舅舅得到搬迁45平方米的土地后化为65平方米的住房,整个过程其他子女都不知情.事后其余子女找到政府搬迁部门被告知其余子女不能分得房子,请问这合乎移民搬迁条例吗?其余子女是否享有继承权?如果享有是应该找政府还是找小
本人在漩坪拥有一处房屋产权,在地震前该处的房产证已经下达,而土地使用证正在办理时发生的地震,故未能办理,本人在地震后享用北川县禹里乡该处房屋的补偿,并未享用漩坪的房屋补偿,因地震这一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致使该处土地及土地使用权灭失,而后堰塞湖水位下降,本人房屋已经露出水面,该处土地能再利用,本人也享有该
移民搬迁安置房正在建设中出现了严重的质量问题,找建设老板时,老板还打人,不给解决办法,找镇上的领导,镇上的领导说让我们自己协商,目前不知道怎么办?
我名:文新民,现年81岁.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蔺庄人.1951年8月响应国家抗美援朝号召,积极参军.后集体转业到企业工作.在企业退休.在参军时家中有隹房二间厨房一间.土地十亩.因为家中只有我一人,别无任何亲属.家中的一切(房产土地和后来发的土地证)都由村政府自动管理.现在我年老退休想回老家生活,但房屋被政府拆除,土地被政府征
我 想知道,安置房的户口信息是联网的吗 、 例;我家在京九开发区,京九办事处黄庄社区。 我的安置户口在黄庄, 我拿结婚证能在开发区,京九办事处,田庄社区再安置, 田庄社区能知道我是否是 安置过的
我家五口人(四人东兴户,其中一女已婚),因在此承包果地20多亩,租用40年,已用10多年(因农村集体地,当时不能买,只能租),但也在此建了瓦房(当时东兴不够人数不能成立市,还劝我们入东兴户口),现因东兴要征地,只赔尝了青苗7000元多/亩,房子250元/平方,算起来才10多万,根本不够买房子,而廉租房却说只有两位老人的名额,每人15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