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概2003年 我爸借了朋友3万元,后来归还了,我爸朋友 为了弥补亏空,喊我爸开了张7万的借条。我爸写下 “借条:借到***7万元,两年内还清。还写了原借条作废” 时间2003年杠了,写的2006年。 这张收据在我爸朋友那里拿出来的。我爸这里也有张收据,是我爸朋友借我爸7万元。是他朋友写的 时间写的不是很清楚。好像是1998年8月份,还画了一个圈,上面我爸写了个日期2009年。现在对方喊我爸还钱,我爸说:钱是还清了的,后来他朋友为了凑齐农机站的账,才喊我爸写的借条。我爸觉得不对,又喊他朋友写了个借条。如果告上法庭,会不会判我爸还。
我借给别人钱,有借条,对方说是用做手术费,现在要钱对方总说现在没有,而且对方没有用钱做手术,对方是外省人,请问我怎么去维权,我应该到对方处还是应该在我自己居住地
我借给别人钱,有借条,对方说是用做手术费,现在要钱对方总说现在没有,而且对方没有用钱做手术,对方是外省人,请问我怎么去维权,我应该到对方处还是应该在我自己居住地,除了借条以外,我还需要什么证据(是给对方多次打卡,未保留银行的小票),我能打赢吗?麻烦律师给一个比较详细的答案,谢谢您了。
有家公司欠我个人款100多万,有协议,说是以设备作抵押。这段时间那家厂已经停产了,银行要起诉查封,我想问的事,查封后,我的协议还生效不,我能从厂里把那个抵押给我的设备拉走吗
我小时候我妈跟人借了20000元,1分利息,然后过了12年了,我妈在10年前跟我爸离婚了,我跟我爸生活的,也没怎么联系。现在25岁结婚工作成家了,那人居然找到我,拿着“借条还是欠条”我忘记了,具体格式我也记不清了就看了一眼,不过上面没写具体还款日期。有我妈签字。然后要我还钱。其实我也是愿意还的,只要属实的话。问
律师你好,很高兴能够在网上咨询,我是张家界慈利人,我在张家界,下面我讲下我的事情,我姓杜,我妈于2011年3月向本县(慈利县)铝合金安装店主宁姓借款5万,于11年5月向其借2万,但是当时借款仅仅只打了欠条,在2013年时我妈不慎包包和欠条一起被盗,当时到观音桥派出所报案了,但是没有登报遗失启事,现在2014年了,所欠
我和男友在领证后,他给我亲戚借款,我亲戚要求写借条,要求是以他一人的名义写借条,但是领证后,这时候借的钱,我需要承担一半的债务吗?
我县有一担保公司,我于2014年5月份在里面存入10000元整,到期时间为2015年5月份,我有借款担保合同,如今担保公司老板跑路了,我该怎么办?
如果公司股东是夫妻双方,怎么选择借款主体?夫妻双方和公司名义两个主体选择哪个更容易规避风险? 以夫妻名义借款,如果出现违约,除了可以执行夫妻个人的资产外,两人的公司的资产也一样可以执行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