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了一年,有签合同,提前好几个说辞职,不让走,就没有交接工作,私自走的,已经四个月了,工资还能要回不? 今年好像是3月份提出的辞职,说让我9月份走,说不好招人,然后我就同意了,后来因为实在干不下去,6月底的时候没有打招呼自己走了,也没有交接工作,但是有签合同,不知道我6月份的工资还能不能要回?
本人按照正常离职手续,办理了离职,但是公司因为账面没有钱,之前拖欠的近3个月的工资,需要分3次,每个月月末发放,想问下,这样合理么,我能用什么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呢?
工地完工后老板没有钱,给打了欠条,然后我们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局也受理这个案子,但是经过劳动局已经3个月了也没能拿到钱,我们该怎么办???
今年4月10日面试完,4月11日进公司开始工作,当时公司以没有毕业为由给我安排的实习期。6月拿到毕业证,公司却说还要1到3个月的试用期。现在都11月底了,却还是一直没有提过转正的事,问财务说,不能转正了……气死人,而且公司现在还拖欠着3个月的工资没有发,说是客户没有打款过来公司财政困难。想辞了没意思,该怎么办?
2012年英国老板因负债潜逃,拖欠70多位工人3个月工资及各类社保共计86万左右,因为工人法律意识淡薄和区劳动工会.仲裁.信访等机关部门的不作为,事件一直拖延至今,各部门众口一词:老板跑了,无能为力为由拒绝受理该案件!如此哗天下之大稽和如此低能的理由造成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无法兑现,更严重的是工人社保无法正常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