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谢谢在线律师的回答!情况是这样,1997年的时候因我们生产队的地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所以生产队就发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一家二个孩子就批给宅基地一块,一家一个孩子的必须给生产队拿5000元才给批一处宅基地。因我们弟兄二个生产队就给我家批了一处宅基地,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上是我爸的名字。现在因为分家,我母亲说生产队批的一处宅基地是你们二个的你们二个出去建房吧。现在住的(1990年批给我爸的宅基地,证上也是我爸的名字)是生产队分给我和你爸的。我现在想问的是我们二个在一块宅基地上建房,能不能把土地证分开,建房后房产证如何办理?备注:1997年我已经19岁,我弟弟17岁。
我家土地使用证东西16米,南北30米,现建房南北超出1米。现在有村民想起诉我。请问他有权利起诉我吗?谢谢! 他是个人有权吗?像这样法院一般怎麽判呢?谢谢!
去年10月份我卖供销社村街五间老门市房,是因为供销社欠基金会的代贷,法院强制拍卖我共卖了五间,法院也给写了协助通知书,要求供销社、国土局、房产局办理土地过户、房产过户,合同上也明确说明,为什么我今年去国局办理国土使用证。他们说是划拔土地办不了出让。我也找了人他们也说不能办,百思不得其解,请方面专家给予
我最近买了一家水厂,这家水厂是2008年我镇招商企业,原老板当时经过当地政府买了近5亩地作为厂区(厂以建成),但他没有办理土地使用证,我现在想办理,请问需要哪些手续,哪些程序?谢谢!
请问10 年前的集资房现在办土地使用证的费用怎么计算?我看了一下网上说国家的政策是不收费只收手续费和工本费,但是我们这里的国土局说要9000圆人民币左右。请回答,谢谢!
我家买了一块宅基地 房屋五间 占地0.4亩 2006年买的 现在听说要开发 原房主要毁约 原房主弟弟是代办人 村委会颁发的宅基地使用证 被原房主从村委会领走
我是2007年10月签约买房总造价是355778.00交房期是2008年5月31日一次性付款320778.00余下35000.00等2008年5月31日交房时付清,后因房地商延期到2009年2月28日才交房,他们按合同违约时间扣除冰灾4个月赔偿我们,又要我们按从2008年5月31日到2009年2月28日(不扣冰灾)尾款35000.00赔偿他们,现在总价345000.00要办理房产证和土地
我家住在一个镇,镇里有土地管理所.我家房子是91年建的,只有建方用地许可证,和土地管理所开的一些票据,建方用地许可证上的名字是我父亲的,现在我想办理土地使用证,并且办为我的名字,恳请各位律师给予知道一下,我需要那些手续或者该怎么做?谢谢
首先,谢谢在线律师的回答!情况是这样,1997年的时候因我们生产队的地已经基本上没有了,所以生产队就发了一个不成文的规定,即凡是一家二个孩子就批给宅基地一块,一家一个孩子的必须给生产队拿5000元才给批一处宅基地。因我们弟兄二个生产队就给我家批了一处宅基地,并办理了集体土地使用证,证上是我爸的名字。现在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