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工也承包者从仓库中了1000多公斤炸药,一部分放到了井下,还有400公斤车上没下,运到矿外去卖,双方没见前被公安所扣,4人一起做案
案情:代某为一片石厂的法人代表,办理了购买和使用爆炸物品证。代某将该片石厂承包给了杨某和刘某开采片石,并签订了承包协议,约定杨某和刘某自负盈亏。杨某和刘某不能办理购买和使用爆炸物品证,在协议中代某就与杨某和刘某约定,由代某提供爆炸物品。代某在公安机关购买到爆炸物品后,加价转卖给了杨某和刘某,共获利10
一民爆销售公司将爆炸物品销售给合法的涉爆单位,但是那涉爆单位又将民爆物品专卖于一非法矿使用,在生产过程中导致一名工人死亡,请问民爆公司的责任人以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刑拘,合理吗?谢谢
爆炸物品库存与登记记录不付,登记记录已经全部放完而实际库存还有,老板怕公安机关查住就派工人把雷管给埋在矿上了,后来被人举报被公安机关查货,请问会承担什么样的法律后果,会判刑吗,【雷管是正规手续办回来的】工人会承担法律责任吗
我是立井施工队的安全员,持合法手续领回爆炸物品后,因不到装药时间,临时将爆炸物品放在工地工棚里,工地与工棚相距20米。经人举报被查获。拘留7天获保赦、罚单位10万元。以为此事已了,可现又被起诉到法院。不知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