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家是南郊的,我家是西郊的,都是城中村,2005年结婚,当时他妈把我户口落在他们村,结婚后他经常不回家,到08年我提出离婚,他妈说离婚把我在他们村享受的待遇分一半给老公,当时气糊涂了,就答应了,股权证每人一本,我想请问还能要回属于我的那一半待遇吗?他们村去年拆了,我们2个的户口还在一起,按户口分房有我的吗?
如果没有我的,那我的户口这辈子就和他在一个本上吗?我没有房净身出户的,当时气炸了,没有考虑那么多,现在后悔了。该怎么挽救?我本人已经有股权证,只是想知道离婚后,可以把那50%的待遇追回吗?还有拆迁分配问题,有谁知道草场坡拆迁是什么政策吗?有没有商业平方这些!
我们结婚一年 为结婚父母出资4万 本人2万 借贷5万交了房款首付,之后共同每月供楼1700元,暂无小孩跟别的资产 现在离婚 财产将如何分割?
我们都有固定工作,他月工资3000,有灰色收入。结婚4年,孩子费用基本由我开销,他是否有存款,一月真正收入多少,从不让我知道。现在孩子3岁了,该上幼儿园了,我觉得负担太重,并且我们之间没有共同语言,一跟他提钱,立马就发脾气,给我脸色看,冷暴力。目前居住在婆婆家,他家拆迁3套房子,他名下是否有房产不明。若我
结婚还不到一年,孩子四个月了,因为有先天性心脏病医生说不能再生育,请问这样是不是有把握法院可以把孩子判给女方? 还有夫妻的财产包括当时的彩礼等都被男方已各种名义转入别人名下,是否还可以共同分配
我与丈夫感情不合,想协议离婚,我们2004年结婚以来一直和公婆同住,2009年公婆买了新的房子,我们还是和公婆同住,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离婚,男方家的财产我是否也有权利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