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将房屋写下了“赠与意见”赠给了儿子,并签字,但并没有实际过户,父亲死后,四个女儿可以不同意此赠与意见,要求撤销赠与并按法定继承吗?
我父母名下现有一套现价商品房,全部由我出资购买,该房现还未交工,仍在建设中,且此房屋暂不能过户。我有兄弟二人,现父母要将此房屋给我,该怎么办?1、是写个赠与协议呢?2、还是写个房屋继承协议?3、该如何写?4、能否公正?5、需不需要兄弟写书面放弃继承? 请尽量每点提问回答详细点,谢谢。
我爷爷在世时有一栋老房子,1996年房子垮了,我最小的叔叔在原地上建了房子,前后各有一块空地,我爸1997年在后院也建了一栋110个平方样子,是我爸全资建成。我奶奶2010年过世,写过一个赠与我爸自建房围墙内的房产属于我爸所有。因我爸有7子妹,其中有6子妹在赠与上签字,唯有我大伯没签字,还有一个见证人签了字和盖了手
我父亲04年去世,房产是我父亲的名字,我母亲是共有人,最近我想继承过来,去问过有两种方法,一是我继承我父亲50%,母亲把她的50%房产增与我,二是我母亲继承,再以买卖过户给我。怎么办理省钱,并且对今后出售有利 咨询他们说继承与赠与如果以后买卖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我母亲先办继承然后再买卖过户给我,这样是缴纳
我家里爷爷奶奶母亲是一个宅基证,宅基证申请表是4个人,写上了我的独生子女证编号,建房申请上也是4个人有独生子女编号,我妈妈建的房,不过我们这里没房产证明,只有租赁许可证,上面是我妈妈的名字,拆迁了,我爷爷签了协议后,爷爷奶奶都先后去世,安置房还在造,所以安置房的产权证还没做,爷爷奶奶的其他子女来要求分
本人有一处宅基地大概面积220平米由于宅基地的权属人于2003年死亡,现在想将房屋重建,但权属人有五兄弟组妹和一个老太,按照继承法我知道有一半属于他的老婆而另外一边就是五个兄妹分,通过谈判其中有三个姐妹肯放弃继承直接给大哥而另外一个则想从权属人剩下的那份产权中得到自己应有的份额(不要钱就是死要地方)死都不肯放弃
我父亲在农村盖了一处房子就是现在我们家住的,在这之前我家还有有一套老房子,我当时也未成年不能登记房产,所以当时就登记了我爷爷的名字,我爷爷有四个儿子,假如我爷爷百年之后登记在我爷爷名下的房产归谁?我大伯他们有权来要分这个房子吗?
我父亲去年去世,今年我和母亲继承他的房子上,房产证名字现在变成我和母亲。这套房子是九十年代父亲上海买的老公房,除此之外父亲还有一套两千年买的动迁房现在是我全部继承了,市值大概二百八十万,我想问一下现在我是不是已经变成二套房了,如果现在把两千年买的房子出售是不是要交高昂的个税,如果卖掉以后再贴点钱买套
母亲去世十几年,父亲后于母亲去世,算来也有10年,当年父亲弥留之际,由大姐代书写下“赠与建议(意见)”,主要内容为“房屋赠与儿子”,父亲也有签字,现在四个女儿可以要求不同意此赠与建议(意见),也要继承房屋吗?或是能继承属于母亲那一份的房屋吗?这个赠与协议是不是就属于代书遗嘱了?还是不属于遗嘱,可以推翻